
2019年,对于怀揣着法律梦想的梁秀丽女士来说,是职业生涯的重要起点。这一年,她正式开启了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4502201911078284,加入了广西仁清律师事务所,立足广西柳州,踏上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征程。
早期,梁秀丽在积累经验的过程中,逐渐明确了自己的执业方向,专注于刑事辩护与企业合规法律顾问业务。在刑事辩护领域,她秉持敬畏法律、尊重个案、审慎辩护的原则,不机械套用法条,而是深度挖掘案件细节、精准甄别量刑情节。在企业合规服务领域,她坚持事前风控、事中护航、事后纾困的服务理念,依托扎实的法学研究功底与实务经验,为中小微企业搭建完善的合规体系、化解经营风险、妥善处置债务与破产纠纷。
2021-2023年期间,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引起了梁秀丽的关注。犯罪嫌疑人为谋取利益,借用他人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购买化妆品、手机等免税商品,通过网络二次销售牟利。涉案商品总金额一百七十余万元,偷逃税款四十余万元;另有协助他人采购部分涉案商品,偷逃税款二十余万元。当事人被海关缉私部门抓获后如实供述,主动全额退还违法所得、补缴全部应缴税款,自愿签署认罪认罚材料。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梁秀丽律师介入案件。梁秀丽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细致核对涉案采购、销售、获利、分工等全部案件细节,同步调取全部案卷材料,梳理案件核心从轻辩护要点。她首先区分当事人在共同行为中的地位,结合全案证据论证当事人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具备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其次指导当事人主动足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补缴全额偷逃税款,主动预缴保证金抵扣税款,固定完整悔罪证据链。同时梁秀丽梳理当事人归案后坦白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等多项从轻情节,撰写专业书面辩护意见提交检察机关。
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阶段,梁秀丽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结合《刑法》免除处罚相关规定,论证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全部补缴税款、挽回国家税收损失,社会危害性极低,符合不起诉法定条件,完整阐述不予起诉的事实与法律依据,配合检察机关完成各项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最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采纳梁秀丽律师全部辩护意见,出具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当事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相关行为,但在涉案行为中属于从犯,犯罪情节较轻;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补缴全部税款,认罪认罚,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可免除刑事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当事人补缴税款、扣押涉案商品、违法所得、保证金统一移交海关依法处置。
除了在具体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梁秀丽在行业与社会任职方面也十分丰富。她担任第七届柳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委员,柳州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合规委员会执行主任;兼任第一届柳州市城中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法律中心副主任;同时受聘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刑法研究所、破产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她贯通实务办案与法学理论研究,长期参与行业规范研讨、青年律师培训与基层公益普法工作。
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梁秀丽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为百余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合规风控服务,聚焦经营合规、风险防控、破产处置,依托破产法研究背景妥善处理企业债务、经营纠纷。
如今,梁秀丽在刑事辩护与企业合规法律顾问领域已经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她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为众多当事人和企业解决了法律难题。她始终坚持法理与实务相融,兼顾行业建设与社会责任,多次开展送法下乡、校园普法等公益法律服务。
梁秀丽秉持着“深耕实务、精研法理、心怀责任、止于至善”的执业理念。在她看来,法律不仅是冰冷条文,更是守护权益、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的力量。未来,她也将继续以严谨的专业态度、扎实的办案能力、真诚的服务初心,为每一位当事人、每一家合作企业提供精细化、负责任、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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