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京周爱荣律师专注民商、经济案件及刑事辩护,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核心领域深耕细作。下面通过两起民间借贷案例,来看周爱荣律师如何处理复杂的法律关系。
先看“隐名受托借款”案。2023年9月28日,被告侯X因资金周转,通过第三人管X向原告张X借款10万元,原告转账后侯X转回2000元,实付本金98000元,双方未出具借条。原告催款无果,先起诉管X被驳回,后转向侯X起诉。侯X辩称未借款、已还款且款项用于赌博。周爱荣律师代理原告,通过多方面策略成功追偿。
一是厘清法律关系,锁定真实借款人。周爱荣律师及时调整诉讼方向,以侯X为被告重新起诉。通过梳理另案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证明侯X构成“隐名委托代理”关系,法院认定侯X为借款人。
二是运用关联案件生效文书构建证据链。侯X在另案笔录中承认原告的10万元属于“过账款项”,周爱荣律师申请法院调取并引用该笔录,让法官形成内心确信。
三是破解被告“已还款”抗辩。证明该笔转账在另案中未被认定为还款,且侯X解释矛盾,法院认定该抗辩不成立。
四是合理调整利息主张。虽法院将逾期利息调整为按LPR计算,但将全部案件受理费判由被告承担,整体结果对当事人有利。
再看“出借银行账户”案。2024年3月27日,杨X向位某借款150000元,要求转入被告王X账户,4月2日又微信借款30000元。借款到期未还,位某起诉要求杨X还款,王X在150000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周爱荣律师代理王X,从以下角度实现王X完全免责。
严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告与杨X有明确借贷合意,王X仅提供账户收款,未参与磋商和承诺还款,法院认定借款合同相对方是原告与杨X,王X不承担责任。
指出出借银行账户行为本身不当然产生民事责任。现行法律未规定单纯出借账户导致民事赔偿责任,王X未获益也无借款意思表示,法院采纳该观点。
有效切割王X与借款事实的关联。王X对借款具体情况不知情且未使用款项,原告无证据证明王X有共同借款或担保意思,法院驳回对王X的诉请。
通过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江苏南京周爱荣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能精准把握法律关系,运用有效证据和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展现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