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创作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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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务作品创作的规定是公民为了自己的单位所履行的一些义务,而创造了一些作品的话,是属于植物方面的作品,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是有一定的特殊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归单位所有,除非双方当事人关于这个著作权问题达成了一致的约定也是可以例外的。
职务作品创作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职务作品创作的规定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创作的规定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怍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同于法人作品。

二、职务作品种类归属

1、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公司内部的员工,为了公司的一些生产活动而进行一个方面的创作,比如说植物方面的作品,此时作品的所有权的话是属于公司所享有的,但是作为创作人的话,他也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一些鼓励或者物质方面的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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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作品是指机关、社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为完成该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特征是:
  一是创作作品须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依其单位性质所提供的责任,职务作品的性质必须符合该单位工作任务的性质;二是以作者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照单位的意志创作。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主要依据责任的承担而确定。职务作品由法人等单位承担责任的,著作权归法人等单位享有,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职务作品由作者承担责任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二、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享有优先使用作品权
  除上述情况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有外,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此外,对于计算机软件的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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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解释规定了职务发明作品的归属者是单位,对于发明创造的主体,一般都是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较高的报酬,但是却没有该作品的处分权。若是其擅自将自己创造出来的作品售卖给他人,会给公司造成损害,故而会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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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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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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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我创作了一个演绎作品,我之前上台表演的时候得到老师的一致好评,老师还说要把我的节目推到国家级的比赛上面去,演绎作品是改编作品吗?我可以获得著作权吗
[律师回复]
一、演绎作品的具体概念
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1、改编,即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行为。
2、翻译,即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为另一种语言文字的行为。
3、注释,是指对文字作品中的字、词、句进行解释。
4、整理,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文字作品或者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的加工。
二、《著作权法》对演绎作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三、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是一种重要的创作方式。演绎创作所产生的新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人,即改编者、翻译者、注释者、整理人享有独立的著作权。
四、演绎作品著作权的行使
由于演绎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再创作,所以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其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包括尊重原作者的署名权(演绎作者应当在演绎作品上注明原作品的名称、原作者的姓名),尊重原作品的内容,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等,否则可能导致对原作品的侵权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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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作品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名词,我们需要通过对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才能更加深刻的了解它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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