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在二审悄然上演。桂林某有限公司与俸X1、张X、俸X2、俸X3的劳动争议纠纷,一审判决公司需支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然而,二审结果却截然不同,公司上诉请求获支持,一审判决被撤销。这一逆转背后,是律师何小艳的精准抗辩。
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自200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数百起,在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建设工程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此次劳动争议案,正是其专业能力的一次展现。
案件中,俸X4于2019年1月2日在家中猝死,死前在桂林某有限公司工作,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俸X4死后,灵川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向其直系亲属支付了一次性死亡待遇。四原告要求公司支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一审法院依据相关规定支持了原告的诉请。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何小艳律师作为公司代理人,从法律依据和程序两方面展开抗辩。在法律依据方面,她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均未规定企业给付因病死亡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险厅财政厅的桂劳社发〔2009〕90号文件虽有相关规定,但桂人社发〔2015〕3号文件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不发给死者生前被供养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在程序方面,她认为一审法院依法变更主办人符合法律规定,依职权收集的证据未作为定案依据,一审未质证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审期间,何小艳律师提交信件截图及通话录音,证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工作人员均回复,国家和自治区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企业对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虽该组材料未被法院采纳,但体现了她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严谨态度。
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公司的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不仅为公司避免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何小艳律师在法律解读和案件处理上的专业能力。
何小艳律师不仅在这起案件中表现出色,执业以来还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多次应邀对顾问单位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她秉持“专业立所、客户至上”的理念,以“精准研判、高效处置、全程把控”的执业特色,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她的带领下,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也逐步成长为区域内颇具影响力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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