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厅律师坐在办公桌前,眼神专注地翻阅着刘XX案件的厚厚卷宗,每一页纸上的细节都如同战场上的战略要地,不容错过。刘XX受张X邀请到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劳务外包的项目做杂工,工资却被拖欠。仲裁时,仲裁委驳回了刘XX的请求,诉讼之路可谓艰难重重。
甲公司称自己只是总承包方,已将劳务分包给乙公司,通过农民工保障账户发放部分工资后便对后续事情一概不知。乙公司则辩称与刘XX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已和张X结清款项,不应对承包方拖欠的款项承担责任,还请求将张X列为被告。两公司的答辩让整个案件如一团乱麻,刘XX陷入了讨薪无门的困境。
这种错综复杂的劳动纠纷案件,对于从业多年的姚厅来说并非首次遇到。自2015年执业以来,他深耕劳动争议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他身兼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多重职务,还曾担任广州市花都区和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深谙劳动纠纷的司法裁判逻辑。这些丰富的履历和经验让他在面对此类案件时,总能保持冷静和敏锐。
在梳理证据的过程中,姚厅发现了微信聊天记录这一关键线索。张X与刘XX的聊天内容详细记录了工作时间、加班时长以及工资结算情况。凭借他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积累的经验,他深知这些聊天记录能够有力地证明刘XX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同时,他也注意到乙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自然人张X,这属于违法分包行为。这一发现得益于他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和在众多类似案件中总结出的经验。
庭审中,姚厅有条不紊地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以及金XX出具的《证人证言》等证据。他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指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以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甲公司和违法发包单位乙公司应先行垫付刘XX被拖欠的劳务报酬。他的举证和阐述如同一把利刃,直击对方的防线。
姚厅也曾处理过类似的极端案件,在那些案件中,他同样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为劳动者成功维权。这次,他再次运用这些被履历“加持”的技能,在无声的法律博弈中,一步步击溃了甲、乙两公司的防线。
最终,法院判决甲公司和乙公司先行垫付刘XX劳务报酬45975元。这一胜诉的结果,不仅为刘XX讨回了公道,也再次印证了姚厅“有担当,更出众”的执业理念。从2015年至今,超十年的执业生涯里,他用一个个成功的案件践行着自己的职业信仰,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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