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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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专利权如果受到侵害的话,首先是有人将该专利用于生产经营为目的,没有得到专利许可人的允许。或者是将该专利秘密进行销售,都是属于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人可以对侵害专利人提起相关法律诉讼。
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一、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起诉

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二)根据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直接侵权行为。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假冒专利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 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 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 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冒充专利的行为

冒充专利的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 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 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 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2.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例如,行为人知道有关产品系只能用于实施特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零部件、设备等,仍然将其提供给第三人以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间接侵犯行为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 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此时受让人若利用了该项专利技术制造了专利产品,那么受让人和转让人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② 其他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行为,行为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专利权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私人财产权,或者是公共企业财产。无论是私人的还是企业的,只要是有专利权需要运用到该专利的话,都需要由专利权人进行同意才能够进行使用。如果擅自进行使用的话,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害者对其进行赔偿。并且支付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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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损害的赔偿?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专利侵权损害的赔偿?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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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以前我哥哥发明了一款专利,但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专利被别人给使用了,所以他直接准备起诉到法院,因此他先积累了一笔证据,所以了解下受侵害的专利权必须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专利权人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方可着手进行下一步工作——收集证据。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专利权人应当了解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便于决定对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
二、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三、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一)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二)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三)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为此,专利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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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算是侵害专利权2024
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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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专利权受到什么处罚
1、承担民事责任。2、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下列处分:1)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 2)没有违法所得 3)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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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法律专业的一名学生,关于老师讲的专利侵权补偿不是很明白,还有专利侵权补偿的计算方法也想要再多了解了解,希望有人能够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明确专利侵权诉讼的归责原则
  这样可以使人民法院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能正确认定被控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也有利于专利侵权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具体分析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应承担的后果。关于专利侵权诉讼的归责原则笔者认为应以“过错”为前提,专利权人只要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即可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人举证证明其主观不具有过错成立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但仍应承担停止侵权的实体责任;关于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人,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所销售的是侵犯专利权的产品,销售者应依法律、法规、规章或当事人的合同约定等,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是对于已被告知其所销售的系侵权产品仍继续销 售的,应当承担故意侵权责任,不能免于损害赔偿。
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对于专利权人仅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损失赔偿额,直接援引定额赔偿进行索赔时,原则上只应当判令停止侵权,而不支持其损失赔偿的请求。这不仅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有利于公平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细化定额赔偿的适用条件、确定可参考因素
  
1.定额赔偿适用条件应细化为:
(1)原告的损失确属于难以确定,如:专利产品仅是专利权人众多的产品之一,专利权人尚没有进行专利产品的开发;
(2)被告的获益也难以确定,如:不知道被告具体的生产时间;生产数量;平均销售价格;平均的产品成本等;
(3)专利权人尚未就专利权进行转让等,无 法计算出具体的损失,亦难以依转让费的倍数确定具体的赔偿款。
2.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参考因素应包括:
(1)被侵犯的专利权的创造性,专利权人开发专利的投入等;
(2)被侵权的专利权的经济生命周期,市 场价值;
(3)侵权人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长短、涉及的范围、侵权行为的手段、侵权情节的恶劣程度、侵权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严重;
(4)侵权人的侵权获 益;
(5)侵权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的态度,侵权人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等;
(6)侵权是否给专利权人专利产品的商誉造成损失等;
(7)权利人在进行侵 权诉讼中的合法支出是否合理,合理支出应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差旅费和报酬,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出的费用,必要的鉴定费、咨询费、 公证费、证据保全费和证据材料的制作、邮寄费用等。
 法定专利损害定额赔偿标准应当细化、量化

1.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的后果特别恶劣的,赔偿额应定为50万元,甚至可以依公平原则超过50万元。
  
2.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恶劣的后果的,赔偿额应定为30~50万元。
  
3.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额应酌定为10万元~30万元。
  
4.一般侵权,赔偿额应限定为10万元以下。
  
5.一般侵权,情节轻微,且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侵权影响的,赔偿额应酌定为500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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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利被侵权,如何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律师回复] 当知识产权遭到侵犯,应该如何维权?企业遇到侵犯自主知识产权情况,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失为最直接有效的措施。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知识产权的作用: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同时,知识产权的价值,对于企业利用好专利可以为企业节约研发时间,节约研发经费。其品牌更能说明知识产权的价值,全球2010年品牌排行榜可口可乐的价值7百多亿元,中国的品牌价值远远不如国外的品牌价值,知识产权是企业和经济主体的生命线,知识产权不是我们可以轻易突破的,对一个有作为的企业,应该构筑自己的知识产权界,否则很难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很值钱,到底那类知识产权更值钱?国家知识产权局马维野司长表示这个要看行业,对于技术依赖、创新依赖的企业都有。所以知识产权当中专利与创新企业对于工信部下属的企业会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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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专利权表现形式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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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侵权损害的赔偿
[律师回复] 1.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通常包括3重含义:
首先,它是指权利人与加害人之问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指公民、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受到他人不法侵害,遭受财产上损失或精神利益的损害时,权利人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加害人负有赔偿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也称作侵犯专利权损害赔偿之债。
其次,它是指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根据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不论公民、法人等任何主体,凡侵犯了他人享有的专利权,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都应当予以赔偿。
再次,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具体的民事责任形式。当不法行为人侵害了他人享有的专利权并造成损害,即负有赔偿的义务。但如果加害人不履行赔偿义务,权利人就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并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强制其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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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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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姐姐对美容特别感兴趣,她自己开了一家美容店,因为她有独家秘方,所以她店里的生意一直很好,最近她发现有家美容店偷用了她的秘方,她的秘方是申请过专利的,请问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法?
[律师回复]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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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侵害了专利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侵犯专利权有哪些行为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是对专利权的一项重要限制,被称之为“专利权穷竭原则”。应当指出的是,这个原则只适用于合法地投入市场是专利产品。 合法投入市场的抓膘了产品包括: 一是由专利权人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 二是被许可人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 三是由先用权人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 四是由强制许可的受益入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五是由国家计划许可的被许可人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等等。如果明知是非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而进行使用、销售的,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2.先用权人的利用。 第六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准备,并且仅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这就是先用权原则。 3.善意地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出售的专利产品。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2款规定,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销售的专利产品的,不视为侵权。因为任何第撒播人没有义务在使用或者销售一件专利产品之前,弄清楚该专利产品是由什么方式进入流通领域的。对专利权人权利的这一限制,主要是为了方便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 4.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使用专利产品。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4项规定,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过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这也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规定的一项对专利权人的限制。 5.非商业目的的使用。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权,因为该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非商业目的的利用专利,无非为了发展子科学技术,教育培养人才,有利于鼓励科学研究和实验外,还包括因教育目的的利用和为个人或者家庭目的的利用专利。
专利被侵害,应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1、向人民(前提是专利权过硬、侵权证据完整、侵权情况严重或被侵权损失严重); 2、向专利管理机关提请行政调处(权利人掌握了初步证据,并且侵权规模不大或损失尚不严重); 3、向侵权者发警告函(权利人掌握了初步证据,并且侵权规模不大或损失尚不严重) 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二、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三、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为此,专利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协议。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侵犯专利权,在我国将承担三种责任: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赔偿上,赔偿的标准一般是因侵权获得的收益。 2、行政责任,专利侵权的行政相对较小,不象侵犯商标权那样会受到罚款处罚,企业对此并不在意。 3、刑事处罚,侵犯专利权构成犯罪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 当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侵犯自己专利权的行为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确认侵权事实的存在并分析自己专利的可靠性对侵权的标的物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取得证据,以确定侵权事实的存在。同时要仔细在确定自己的专利权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2.查清侵权的具体情况和遭受损失的程度即查清侵权行为人所侵权的程度,包括生产规模、使用情况、销售渠道、销售数量、价格、据此测算出所受经济损失的额度以及侵权行为人的单位,姓名,地址等等。 3.决定对策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采取相应对策: (1)若自己有能力实施或已实施,并希望继续独占市场的,应采取坚决制止该侵权行为的措施,根据掌握的确凿的证据所测算出的经济技术益损失程度,坚决要求予赔偿; (2)若自己不具备实施能力,或虽自己能够实施,但仍希望他人有偿实施时,可通过法律程序补订许可证合同,把侵权行为转化许可实施协议。 4.可以采取的具体步骤 (1)自己或代理人一道直接与侵权交涉,在不损害自己权益的情况下协商解决; (2)如协议不成,又确有必要,可请求专利管理机关予以调处; (3)若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不服,可在通过调查公司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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