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间办公楼,一纸合同,却引发了一场索赔百万的纠纷。这份房屋及院落租赁合同,租期两年,租金44万元,然而合同中仅约定了租赁办公楼,院落的四至与面积并未明确。出租方坚称承租方擅自占用租赁范围外6063.98平方米土地,堆放建材、搭建厕所、倾倒垃圾,按0.34元/㎡/天计算500天的占用损失,索赔金额高达XXX.6元,还提及对方曾口头承诺赔偿10万元。一审法院却以租赁合同院落边界约定不明、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侵权及实际损失为由,驳回了原告诉请。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坚持要求撤销原判、全额赔偿。
关键时刻,辽宁法随律师事务所的刘莹律师登场。作为承租方二审代理人,刘莹律师出庭答辩。她仔细梳理租赁合同原文,敏锐地指出合同未划分院落内外范围,根本不存在超范围占用的情形。对方的单方测绘报告,无法区分土地权属与租赁边界,根本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实际经济损失,那所谓的口头赔偿承诺,也没有书面佐证。刘莹律师结合物权、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有力地论证了原告举证不足。因为刘莹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所以她在面对这份合同时,仅凭这些细节就发现了问题。
最终,二审法院核查全案事实,认可了刘莹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租赁院落四至约定不明,无法证实侵权行为及实际损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9600元全部由起诉方自行承担,对方百万赔偿诉求全程未获支持。刘莹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成功守护了承租方的权益。刘莹律师不仅是辽宁法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执行主任,还荣获阜蒙县司法局2022年03月颁布的先进个人荣誉。她始终执着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法律尊严,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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