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成就,载誉而归
杨君远律师荣获多项荣誉,包括2024年度卓越法律服务奖、2023年度最勤奋律师、2023年度优秀律师以及2025年盈科总部级优秀民商事律师。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他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见证。
专业领域,保驾护航
杨君远律师擅长公司法、民商事等领域,已成功办理公司法案件200余件。他依托盈科全球法律服务网络,为科技企业提供全周期法律支持,涵盖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核心需求。2026年起担任某某AI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金融合规领域具备高端服务能力,曾向人民银行总行出具专业法律合规意见书。
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通俗化解释:就像我们日常的借款约定一样,如果说好了什么时候还钱,那借款人就得按照约定的时间还。要是没说清楚,或者约定得不明确,按照相关规定还是确定不了还款时间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还,不过出借人可以提醒借款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还。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所以被告就应当按照这个期限返还借款。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原告要求被告按时偿还借款本金的主张,明确了被告的还款义务。
2020年12月17日,原告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被告郎某出借人民币15万元,被告出具借条约定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偿还。原告委托杨君远律师团队代理诉讼。被告辩称该款项是投资款或分红款,提交了股东出资证明书。
杨君远律师团队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首先夯实证据链条,将借条原件、银行转账凭证、原告公司账户流水等证据系统编排,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且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其次精准预判被告抗辩方向,梳理民间借贷与投资关系的法律区分标准,准备庭审发问提纲和辩论意见。庭审中,杨君远律师敏锐把握对方证据的证明力缺陷,指出股东出资证明书与本案借款系不同法律关系,被告未提供投资或分红合意及相关约定的证据,且对该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目的不认可。在法庭询问环节,固定了被告“未偿还过任何款项”的关键事实。最后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规则,强调原告已完成举证责任,被告主张投资款或分红款属抗辩,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万元,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获得法院全额支持。杨君远律师精准运用证据规则,成功抵御被告“投资款”抗辩,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杨君远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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