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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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国家机关用地、军队用地、公共事业用地、市政用地、废弃土地改造用地等,对于以上情况的土地使用情况是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向税务部门咨询处理。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哪些?

一、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二)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国家对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情况的规定,目的在于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相关类型进行确定,特别是政府在进行公共事业的建设时,可以承包给相关建筑方,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建设,但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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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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