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入职后遇难题
2025年3月12日,裴某入职某物流公司。在职期间,公司未与其签书面劳动合同,还拖欠工资。6月30日,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为维权,裴某委托陈世民律师处理。
仲裁焦点多
此案审理时,争议焦点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双方法律关系性质及存续期认定,要审查裴某是否受公司管理等;二是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计算,涉及起算时间等;三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需判断裴某离职原因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调解获赔偿
仲裁庭审理中,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认2025年3月12日至6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物流公司支付裴某拖欠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共2.8万元,11月30日前汇入指定账户,逾期支付需另付违约金三千元。裴某放弃其他请求,双方今后无涉。此协议合法有效,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陈世民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专业素养与谈判技巧,为当事人成功维权,实现利益最大化。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