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强迫打借条应该怎么办
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
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最长不超过五年。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
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
二、如何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三、法院认定被胁迫写下借条有哪些因素
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
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
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
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
四、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
1、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3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3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
2、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3、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
4、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5、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对于被强迫打借条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担心,可以报警处理,并可以在一年的时间内是可以行使自己撤销的权利的,当没有处在被强迫的情况之后,受害者是可以尽快报警的,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受强迫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