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需要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智慧去为当事人争取公正。周建珍律师,江西衡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百件,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实力。
有一次,一审原告桂某受雇于某装饰公司,在拆除工程施工中意外摔伤,构成九级、十级伤残。一审法院认定装饰公司承担70%主要责任,判决赔偿16万余元。然而,装饰公司不服,以责任划分失衡、多项赔偿不合理、漏扣垫付费用为由提起上诉。桂某委托周建珍律师代理二审应诉。周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准拆解上诉理由。她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责任比例、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垫付费用扣减等异议,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逐一反驳,否定其上诉依据。同时,她梳理伤残鉴定报告、医疗票据、费用凭证、医嘱等关键证据,固定核心损失证据,夯实赔偿基础。在专业二审答辩中,周建珍律师清晰阐述上诉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主要过错的事实,论证一审责任划分、赔偿认定均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装饰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装饰公司全额承担,桂某胜诉成果得到全面巩固,切实保障了受害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无独有偶,在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一审原告某运输公司胜诉后,被告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实际欠款仅1万余元,称此前支付的8万元均为本案运费,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原告委托周建珍律师担任二审代理人。周律师精准识别上诉漏洞,针对上诉人提交的磅单、对账单等新证据,从关联性、真实性角度提出专业质证,否定其证明效力。她重申微信对账记录、催款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巩固证据链,锁定欠款事实。在专业二审答辩中,周建珍律师清晰阐述被告与原告负责人存在其他业务往来,其主张的8万元并非本案运费,从法律与事实层面反驳上诉理由。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被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原告胜诉成果得到巩固。
在多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周建珍律师也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能力。某装饰公司承接被告木门专卖店装修工程,合同约定18.8万元装修款以被告供应木门款全额抵扣。原告完工交付后,被告未足额供应木门,原告还垫付部分门款,对账后被告欠付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委托周建珍律师提起诉讼。周律师全面整理供货单据、垫付凭证、微信沟通记录,梳理对账证据,厘清争议事实,精准锁定欠款金额。依据合同约定及对账结果,她准确核算装修款、垫付门款及抵扣金额,明确诉讼诉求。庭审中,针对被告的供货争议、责任推诿等抗辩,周建珍律师逐一质证反驳,清晰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支持原告核心诉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款4万余元,并按年利率3.0%支付自2025年6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部分,成功为企业追回拖欠工程款,缓解资金压力。
还有原告杨X承接三被告合伙经营的足浴店装修工程,完工后双方确认总工程款,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拖欠装修款6万余元拒不支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委托周建珍律师提起诉讼。周律师全面整理微信沟通记录、增项清单、转账凭证,固定核心证据,击破被告抗辩。依据合同履行事实及法律规定,她精准主张诉求,明确欠款金额及逾期利息主张。从立案、财产保全到庭审,周建珍律师全程专业代理,清晰陈述事实、质证答辩。最终,法院采纳原告核心诉求,判决三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装修款6万余元,并按一年期LPR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三被告全部承担,原告核心诉求获全额支持。
在运输合同纠纷中,原告某运输公司为被告程某运输石粉,双方结算后,被告拖欠石料款及运输费共计7万余元,经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原告委托周建珍律师提起诉讼。周律师梳理微信对账、转账记录等核心证据,固定关键证据,击破被告抗辩。依据法律规定,她精准主张利息,保障原告资金权益。全程代理诉讼中,周建珍律师在庭审中清晰陈述事实、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原告方核心诉讼主张,判决被告程某支付原告石料款及运输费7万余元、逾期利息9千余元,并按LPR1.5倍支付后续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大部分,原告核心诉求获得支持。
周建珍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统一。在她的执业生涯中,始终秉持着“以法为基、诚信尽责,专注刑事辩护,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守法治信仰,用心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周建珍律师会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更多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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