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期间酒店是否可以免费退吗?
如今的疫情已经很严重了,宾馆应该是无条件退款的,如果不退款的话,是完全可以举报的。
二、假期延长,工资应该怎么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怎么发呢?
由于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员工在隔离治疗期的,企业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期限如何顺延?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凡是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五、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吗?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规定,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疫情期间就会涉及到很多的问题,包括之前所订的酒店和机票,只要国家有规定,那么作为商家就必须要依法的进行退还,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而拒绝支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从而保障到当事人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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