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株洲市XX公司状告TX,称其于20XX年X月X日借款XX万元,到期拒不还款。可经查明,这笔贷款是案外人CX冒用TX身份、银行卡办理的,借款凭证非TX签署,整个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从未与TX核实借款意愿,钱也由CX实际使用,且CX已自行偿还部分款项。TX自始至终未参与借款协商和资金使用,并非真实借款人。
杨俊律师接受委托后,紧扣民间借贷法定构成要件答辩。指出TX与原告不存在借款合意,原告未尽身份核验等义务,存在流程漏洞,结合案外人实际用款、主动还款事实,主张还款责任应由实际用款人承担,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杨俊律师能如此精准辩护,源于他近十年的执业经验。自2017年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数百件,对各种法律纠纷处理得心应手。他还先后担任花炮企业、建筑企业、劳务企业、银行、政府机关等多单位法律顾问,这让他熟悉不同领域法律事务,在面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时,能迅速抓住关键。
庭审中,杨俊律师不放过任何细节。他深入分析每一份证据,仔细梳理借贷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为了找到支持自己观点的有力证据,他反复研究案外人CX的还款记录,从中发现CX还款的时间、金额等与借款流程的关联,进一步论证实际用款人的责任。他还详细对比原告作为专业放贷机构的操作流程与规范流程的差异,指出其未尽身份核验义务的具体表现。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未形成合法有效民间借贷关系,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TX无需承担借款及利息偿还责任。这场胜诉,不仅是杨俊律师专业能力的体现,也让我们看到法律在复杂案件中对事实和证据的严格考量。正如杨俊律师所说:“法律是公正的天平,只有精准把握事实和证据,才能让天平不偏不倚。”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