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曾是两人携手同行的约定,却也可能在岁月中走向分崩离析。当爱情不再,财产的分割便成了棘手难题。在这场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男女双方的纠葛令人唏嘘。
原告与被告曾是夫妻,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然而,离婚时他们并未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的个人存款及共同偿还房屋贷款部分进行分割。离婚后,原告发现被告婚内出轨,且在离婚后不久与案外人生育子女,这一发现让她觉得自己遭受了精神损害,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相关款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金,还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当庭认可原告所述事实,同意协商解决。
案件到了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到庭。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方代理人围绕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结合案件事实阐述主张。而被告方代理人也积极与原告方沟通协商调解方案。
在这场调解中,有一位关键人物,那就是宁夏朔北律师事务所的张彩琴律师。张彩琴律师自2016年正式执业,至今已在法律服务领域耕耘十余年。她广泛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在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建设工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同时具备扎实的刑事辩护专业能力。在民商事案件代理中,她总结出“一案一策”的办案思路,擅长针对个案精准梳理法律关系、挖掘核心突破点。
此次案件中,张彩琴律师依据“一案一策”,围绕当事人核心诉求定制代理策略。她深知婚姻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与不解除婚姻关系有着不同的规定及各类问题需要分析。在这起案件里,她为原告详细剖析相关法律要点,助力原告在调解中争取自身权益。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就款项支付方式、金额及后续权利义务等内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向原告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存款、共同还贷及离婚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55,000元,自2025年10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5,500元,直至付清时止;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财产、债权债务以及赔偿金等再无其他任何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部分、被告负担部分(已当庭支付)。
这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在法律的框架下得以解决。正如张彩琴律师常说的,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生活,她会全力以赴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这起案件的调解结果,也为类似的财产纠纷提供了一个参考范例,让人们看到法律在平衡情感与利益时的公正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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