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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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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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产品形状、产品的结构、以及实用的技术方案等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由专利权认定机关根据提交的相关材料,并结合其技术方案的影响来合法的确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类型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二、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并且针对明显实质性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答复。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相关内容在法律上是非常明确的,专利权人如果需要申请专利权的,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材料到专利权部门,并由专利权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后才可以确定专利权,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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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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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主要有五种,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2、产品的形状。3、产品的构造。4、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5、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在初步审查中,对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满足新的”、适于实用”的一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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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有哪些
1、提供必要信息:
申请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如是发明专利是否要求提前公开,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
2、技术交底书:
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的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情况,本发明的目的和实现发明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
二、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
(一)代理说明
1、方法发明或产品发明为无固定形状的物质,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代理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撰写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提交专利局前交申请人审阅并签字。
3、申请人如果发生地址变动或联系人变动请及时通知我们,以免无法收到有关的通知和材料。
(二)程序性说明
1、发明专利请求实审的期限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请求实审要支付审查费。
2、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3、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4、发明与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
保护客体:发明保护产品和方法,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
审查制度:发明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初步审查,创造性标准相对发明的要求略低 法22条
保护期限:发明二十年,实用新型十年
费用不同:实用新型的费用低
三、办理须知
如办理发明或新型专利的,请直接与我公司的客服人员联络索要专利技术交底书的要求及说明,以便于了解如何提供专利申请所需要的各项文件及材料。
专利申请收取的费用仅包括撰写材料、提交及授权前的各种手续的费用,如果授权则授权费、授权时应缴纳的第一次年费均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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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须知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须知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须知有哪些
一、中文专利检索:先交检索费。
目的:
、初步确认申请内容在中文专利中的新颖性;
2、防止在国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操作:检索中文专利(即中国的专利及外国人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并且公开或公告的)。检索外文专利另收检索费、翻译费。经中文专利检索后,我所同意接受委托的可保证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否则退全部代理费。
二、代理:普通代理:收基本代理费口加急代理:加收基本代理费40%的费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材料,代理撰写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规定的申请文件。
三、受理:国家专利局接到邮寄或递交的申请文件后,发回“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取“受理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两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全费500元),如减缓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过期交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圆。
四、办理登记手续:从申请日算起大约一年左右国家专利局发来授权通知书,此时申请人应向国家专利局交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交费期限是自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交费后三个月左右会收到国家专利局发的专利证书。过期交费该专利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五、权利的恢复:以上权利如丧失,如需恢复权利,除办理权利恢复手续和补交所欠费用外,还要向国家专利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六、复审:如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或不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还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请求复审。
七,费用减缓:向国家专利局缴纳的申请费、授权后头三年的年费,一个申请人的减缓85%、两个以上(含两入)申请的或由一个单位申请的减缓70%,两个单位申请的不予减缓。
八、其它费用:由我所代缴专利费用,每项每次收5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申请人自己缴纳的我们不收费。申请人自己缴纳费用不当造成权利丧失的,我所不负任何责任。
九、专利保护年限:实用新型专利lO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授权后每年都要向国家专利局交纳年费,交费的时间是每年的申请目前一个月内。详见专利证书右边的说明。
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可参照本须知。

一、忠告:向国家专利局缴费或办理相关手续都有严格的时间界限,过了期限将会给您带来损失,所以在您的专利申请及专利权有效期内,您的电话或通信地址有变化,务请及时通知,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专利申请人类型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专利申请人类型有哪些
1.原始申请人和继受申请人
原始申请人是指在发明创造完成之后,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约定,直接享有专利申请权利的人,如非职务发明创造人个人、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等。继受申请人是依法从原始申请人那里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如专利申请人将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那么合同的受让人则为继受专利申请人。
2.先申请人与后申请人
先申请人和后申请人是针对多个专利申请人而作的划分,这种划分的基础条件是:同时存在两个或以上的申请人,先后就相同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就同嘲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个申请人专利权。于是,有的国家专利法采用先发明原则,依法将专利权授予先发明人;有的国家专利法采用先申请原则,依法将专利权授予先申请人。
采用先发明原则可以保证最早发明人获得专利权,但是,在确定谁先发明时容易发生举证困难,也不利于促使发明人尽快提出申请并公布其发明。而采用先申请原则,简便易行,避免了谁是最先发明人的争论,减少了法律纠纷,还可以促使发明人尽早提出专利申请,促使新技术早日公开,推动技术的进步。因此,鉴于先申请原则的优势,我国专利法采用了先申请原则。
具体而言,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法授予最先申请人专利权,后申请人即使实际上是先发明创造人也不能获得专利权。那么,如何确定谁先申请?以申请日为准。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直接送达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而无论是直接申请或邮寄申请,如果申请人提出优先权请求的,则按照优先权的原则确定申请日,即通过优先权的适用,依法将申请日提前。
3.外国申请人和本国申请人
这种分类方法是以申请人的国籍为标准进行划分的。任何中国公民和单位依法都可以提出专利申请,而外国人(单位或者个人)在我国申请专利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国际惯例和《巴黎公约》的原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享有国民待遇,即与本国公民一样有权申请专利。而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之
一,则可依照《专利法}在我国申请专利:一是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二是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三是尽管外国人所属国与我国既没有签订双边协议,又没有共同加人国际条约,但对方在专利法中规定或者在实践中依照互惠原则给我国国民以专利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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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文包括哪些内容项目?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文中包括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请求、发明或设计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代理人姓名及身份、签名。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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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实际违约包括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实际违约包括哪些类型问题解答如下, 实际违约包括哪些类型
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07条所提及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是指拒绝履行的行为。
拒绝履行的特点是:
一方面,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如果仅仅是表示不履行部分义务则属于部分不履行的行为;
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无任何正当理由。
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责任。但另一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似乎没有明确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实际上,根据该条的精神,在一方拒绝履行以后,其行为已转化为迟延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尤其应当看到,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已表明违约当事人完全不愿接受合同约束,实际上已剥夺了受害人根据合同所应得到的利益,从而使其丧失了订立合同的目的,因此,受害人没有必要证明违约是否已构成严重的损害后果便可以解除合同。
(二)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履行迟延在广义上包括债务人的给付迟延和债权人的受领迟延,狭义上仅指债务人的给付迟延。我国《合同法》第96条规定的迟延履行采纳了广义的概念,因此凡是违反履行期限的履行都可以称为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不同于拒绝履行。因为在迟延的情况下,违约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并且愿意履行,而只是履行不符合期限的规定。而在拒绝履行的情况下,违约当事人不仅没有作出履行,而且明确表示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可见拒绝履行是一种公然的违约。当然,在迟延以后,违约当事人不愿继续履行也可转化为拒绝履行。
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关键是要确定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则应当依据合同的规定履行。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履行期限,则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债务人可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必要的准备时间也就是合理的履行期限。凡是违反履行期限规定的履行,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都构成履行迟延。
在履行迟延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违约方所遭受的损失,非违约方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问题在于,非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由于在许多情况下,迟延履行不一定会给非违约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使其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因此,非违约方不必要解除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非违约方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只有在这两种迟延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才能解除合同。
(三)不适当履行
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履行具有瑕疵。
我国合同法没有采取大陆法系的瑕疵担保责任,而认为不适当履行是一种的违约行为,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非违约方则可以选择各种违约的补救方式维护其权利。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这就是说,在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对责任形式和补救方式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规定产品有瑕疵应当首先进行修理替换),则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责任。如果合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不同的补救方式和责任形式。可见我国法律对瑕疵履行的受害人采取了各种方式进行了保护。
(四)部分履行
所谓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着不足。
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首先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数量条款继续履行,交付尚未交付的货物、金钱以及提供未提供的服务。非违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因部分履行造成了损失,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对部分不履行,债务人是可以补足的,因此不必要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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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违约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际违约包括哪些类型
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07条所提及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是指拒绝履行的行为。
拒绝履行的特点是:
一方面,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如果仅仅是表示不履行部分义务则属于部分不履行的行为;
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无任何正当理由。
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责任。但另一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似乎没有明确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实际上,根据该条的精神,在一方拒绝履行以后,其行为已转化为迟延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尤其应当看到,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已表明违约当事人完全不愿接受合同约束,实际上已剥夺了受害人根据合同所应得到的利益,从而使其丧失了订立合同的目的,因此,受害人没有必要证明违约是否已构成严重的损害后果便可以解除合同。
(二)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履行迟延在广义上包括债务人的给付迟延和债权人的受领迟延,狭义上仅指债务人的给付迟延。我国《合同法》第96条规定的迟延履行采纳了广义的概念,因此凡是违反履行期限的履行都可以称为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不同于拒绝履行。因为在迟延的情况下,违约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并且愿意履行,而只是履行不符合期限的规定。而在拒绝履行的情况下,违约当事人不仅没有作出履行,而且明确表示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可见拒绝履行是一种公然的违约。当然,在迟延以后,违约当事人不愿继续履行也可转化为拒绝履行。
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关键是要确定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则应当依据合同的规定履行。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履行期限,则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债务人可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必要的准备时间也就是合理的履行期限。凡是违反履行期限规定的履行,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都构成履行迟延。
在履行迟延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违约方所遭受的损失,非违约方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问题在于,非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由于在许多情况下,迟延履行不一定会给非违约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使其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因此,非违约方不必要解除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非违约方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只有在这两种迟延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才能解除合同。
(三)不适当履行
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履行具有瑕疵。
我国合同法没有采取大陆法系的瑕疵担保责任,而认为不适当履行是一种的违约行为,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非违约方则可以选择各种违约的补救方式维护其权利。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这就是说,在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对责任形式和补救方式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规定产品有瑕疵应当首先进行修理替换),则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责任。如果合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不同的补救方式和责任形式。可见我国法律对瑕疵履行的受害人采取了各种方式进行了保护。
(四)部分履行
所谓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着不足。
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首先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数量条款继续履行,交付尚未交付的货物、金钱以及提供未提供的服务。非违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因部分履行造成了损失,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对部分不履行,债务人是可以补足的,因此不必要解除合同。
什么叫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叫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而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具体如下所述:
(一)什么实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
(二)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二、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什么是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而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具体如下所述:
(一)什么实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
(二)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二、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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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技术交底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2、主体身份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发明人详细信息,以及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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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专利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招股说明书封面
2.招股说明书目录
3.招股说明书正文
(1)主要资料
(3)绪言
(4)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5)风险因素与对策
(6)募集资金的运用
(7)股利分配政策
(8)验资报告
(10)发行人情况
(11)发行人公司章程摘录
(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
(13)经营业绩
(14)股本
(15)债项
(16)主要固定资产
(17)财务会计资料
(18)资产评估
(19)盈利预测
(20)公司发展规划
(21)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22)其他重要事项
(23)董事会成员及承销团成员的签署意见
4.招股说明书附录
5.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附件:
《招股文明书的内容与格式》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本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包括:1.招股说明书封面;2.招股说明书目录;3.招股说明书正文;
(1)主要资料;
(2)释义;
(3)绪言;
(4)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5)风险因素与对策;
(6)募集资金的运用;
(7)股利分配政策;
(8)验资报告;
(9)承销;
(10)发行人情况;
(11)发行人公司章程摘录;
(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
(13)经营业绩;
(14)股本;
(15)债项;
(16)主要固定资产;
(17)财务会计资料;
(18)资产评估;
(19)盈利预测;
(20)公司发展规划;
(21)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22)其他重要事项;
(23)董事会成员及承销团成员的签署意见;4.招股说明书附录;5.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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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
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7、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8、如果错过了缴纳年费的时间,可以在申请日起六个月内补交,但要缴纳滞纳金。如果超过了六个月,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补交年费和恢复费。如果已经超过了上述时间,则专利权终止,无法恢复,申请人只能对其进行改进后重新申请;
9、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有权制止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或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由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有权制止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销售或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怎样解释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而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具体如下所述:
(一)什么实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
(二)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二、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该怎么解释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而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具体如下所述:
(一)什么实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
(二)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二、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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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几种
1、要求具有新颖性,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实用新型公开发表过。2、具有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具有实用性,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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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而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具体如下所述:
(一)什么实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
(二)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类型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二、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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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有哪些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低于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显然,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专利。
二、实用新型专利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专利
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
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
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三、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
四、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复杂得多,长得多。
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10年。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做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专利权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专利权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权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_____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鉴于受让方_________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全国独家买断获得本专利权。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
1.1 专利--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
1.2 合同产品--指受让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______或_______或其他。
1.3 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受让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1.4 专利权转让--指转让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全国独家买断),即受让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1.5 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受让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1.6 
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 转让方式和试制
2.1 本合同是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确认收到受让方的全部转让费为正式专利权转让标志。自该日起,受让方即永远拥有_____专利权,不再受试制期和资料各相关条款的约束;转让方亦不再过问一切事项。
2.2 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该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及⑶本合同
3.4款所列资料、照片,标志试制成功,执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受让方才有权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在作广告宣传时和包装文字中,可以使用专利产品字样和专利权人的名字及专利号。
2.3 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和⑵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试制失败,受让方不支付转让费,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2.4 试制期内,转让方没有收到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或者没有收到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受让方未尽力试制,受让方须赔偿转让方损失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第三条 资料和资料交换
3.1 专利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书》若干份;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3.2 参考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________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
3.3 资料交付:转让方在签约日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光盘中还有其他供参考的内容。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费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专利资料原件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
3.4 受让方生产、销售合同产品之前,必须制定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必须有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合同产品的不同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_________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_________张)。每一版本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照片、宣传广告和包装资料,都须要及时邮寄给转让方。转让方可以将这些内容在自己的网页上发布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 转让费和其他费用
4.1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全国独家买断)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平均分贰次付清,在试制期内且试制成功后首期付款50%;签约日后的半年以内,末期付款50%。两次付款都以转让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
4.2 转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转让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式转让以前的专利维持年费。
4.3 受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转让后的专利维持年费;设计、试制、生产、宣传、销售合同产品。
4.4 受让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点签约,转让方到达签约地点时,受让方先行按实报销转让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
第五条 违约及赔偿
5.1 在签约日后的半年内只有首期付款、没有末期付款,不论是否销售及其他原因,则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专利权转让,并且同意将已付的费用作为本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费,即受让方只拥有普通许可的本专利实施权;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交付资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转让费,且继续享有专利权,可以将专利实施权许可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5.2 在正式转让之前,受让方以任何方式(转包、加工等)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转让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3 转让方未及时交付资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后的半年内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继续签订加工合同,转让方必须加倍返还已付转让费,受让方享有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4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_________知识产权局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或知识产权局不予调处的,向人民。
第六条 侵权和专利失效
6.1 转让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转让前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让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则由转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 在正式转让前,发现第三方侵犯本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分别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者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共同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维权请求或向人民提起维权诉讼。在正式转让后,此类侵权,由受让方交涉或。
6.3 根据专利法
第五十条,在本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本合同自然终止,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不继续支付转让费,也不返还资料。
6.4 第三方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专利权宣告无效,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支付由此发生的应诉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7.2 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 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受让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转让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7.4 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六份,转让方、受让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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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包括哪些类型2023
专利一共有三种类型:第一,发明专利。主要是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第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百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第三,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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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中的具体实施方式指的是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具体实施方式是一种处于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保护的较上位、概括的技术方案保护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优选的、具体的能够付诸实施的技术方案。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6节指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是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充分公开、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支持和解释权利要求都是极为重要的。因此,说明书应当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在适当情况下,应当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进行说明。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体现申请中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应当对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给予详细说明,以支持权利要求。对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应当详细,使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施例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举例说明。实施例的数量应当根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状况以及要求保护的范围来确定。当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权利要求所概括的技术方案时,说明书中可以只给出一个实施例。当权利要求(尤其是权利要求)覆盖的保护范围较宽,其概括不能从一个实施例中找到依据时,应当给出至少两个不同实施例,以支持要求保护的范围。当权利要求相对于背景技术的改进涉及数值范围时,通常应给出两端值附近(最好是两端值)的实施例,当数值范围较宽时,还应当给出至少一个中间值的实施例。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如果说明书涉及技术方案的部分已经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主题作出了清楚、完整的说明,说明书就不必在涉及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再作重复说明。对于产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或者实施例应当描述产品的机械构成、电路构成或者化学成分,说明组成产品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可动作的产品,只描述其构成不能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时,还应当说明其动作过程或者操作步骤。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或者发明或实用新型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技术特征,一般来说可以不作详细的描述,但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以及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应当足够详细地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技术方案为准。应当注意的是,为了方便专利审查,也为了帮助公众更直接地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对于那些就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而言必不可少的内容,不能采用引证其他文件的方式撰写,而应当将其具体内容写入说明书。对照附图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时,使用的附图标记或者符号应当与附图中所示的一致,并放在相应的技术名称的后面,不加括号。例如,对涉及电路连接的说明,可以写成“电阻3通过三极管4的集电极与电容5相连接”,不得写成“3通过4与5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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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违约包括哪些类型,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实际违约包括哪些类型
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部分履行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的区别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行为都是合同生效后的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两者并非完全相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1、违约的时间不同。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由于履行期尚未到来,当事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此时一方的违约只是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它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而实际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来时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违约行为。它侵害的是现实的债权,这种违约与实际违约相比违约程度更大,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也相对更大。
2、违约形态不同。预期违约表现为对整个合同的毁弃,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由于这两种形态都是发生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因此可以看作是与实际违约相对应的一种特殊的违约形态。而实际违约的形态有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和部分履行四种。因此,这两种违约形态是完全不同的。
3、提出请求的时间不同。预期违约的非违约方如果认为,等待履行期到来再提出请求,将使其蒙受更大的损失,或者认为毁约方不可能撤回其毁约的表示,则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立即提出请求,要求对方在履行期到来前承担违约责任。而实际违约的非违约方不可能在履行期限到来前提出请求,因为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还不能说明对方会违约。因此只能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对方发生实际违约行为时,才能提出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的责任不同。预期违约的非违约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到来前行使各种违约责任的补救方式,如要求毁约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解除合同等。法律赋予守约方有适当的选择补救方式的权利。而实际违约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责任。在履行迟延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违约方所遭受的损失,非违约方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对责任形式和补救方式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不同的补救方式和责任形式。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也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对造成损失的也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5、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实际违约应当承担的是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就是要通过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从而弥补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而预期违约造成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损失。如因信赖对方履行而支付一定的准备履行的费用,但不包括因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各种利益(如利润损失)等。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须知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须知有哪些
一、中文专利检索:先交检索费。
目的:
、初步确认申请内容在中文专利中的新颖性;
2、防止在国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操作:检索中文专利(即中国的专利及外国人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并且公开或公告的)。检索外文专利另收检索费、翻译费。经中文专利检索后,我所同意接受委托的可保证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否则退全部代理费。
二、代理:普通代理:收基本代理费口加急代理:加收基本代理费40%的费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材料,代理撰写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规定的申请文件。
三、受理:国家专利局接到邮寄或递交的申请文件后,发回“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取“受理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两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全费500元),如减缓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过期交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圆。
四、办理登记手续:从申请日算起大约一年左右国家专利局发来授权通知书,此时申请人应向国家专利局交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交费期限是自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交费后三个月左右会收到国家专利局发的专利证书。过期交费该专利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五、权利的恢复:以上权利如丧失,如需恢复权利,除办理权利恢复手续和补交所欠费用外,还要向国家专利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六、复审:如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或不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还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请求复审。
七,费用减缓:向国家专利局缴纳的申请费、授权后头三年的年费,一个申请人的减缓85%、两个以上(含两入)申请的或由一个单位申请的减缓70%,两个单位申请的不予减缓。
八、其它费用:由我所代缴专利费用,每项每次收5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申请人自己缴纳的我们不收费。申请人自己缴纳费用不当造成权利丧失的,我所不负任何责任。
九、专利保护年限:实用新型专利lO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授权后每年都要向国家专利局交纳年费,交费的时间是每年的申请目前一个月内。详见专利证书右边的说明。
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可参照本须知。

一、忠告:向国家专利局缴费或办理相关手续都有严格的时间界限,过了期限将会给您带来损失,所以在您的专利申请及专利权有效期内,您的电话或通信地址有变化,务请及时通知,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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