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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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然是直接跟肇事者商谈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的,对肇事者来说也一样,是直接跟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协商赔偿标准的,在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安机关的介入,由公安机关主持双方的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话,受害者还得起诉的。

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和肇事者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通常会按照正规程序以及时间进行处理,特殊情况可分为特殊情形进行处理。

二、赔偿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在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上,总不能双方当事人连面都不见,谁都拖着不处理,特别是受害者,在没有当面跟肇事者协商的情况下就直接让公安机关来处理,赔偿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确定得了的,如果双方都足够冷静理智,交通事故赔偿才能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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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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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谈赔偿问题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交通事故如何谈赔偿问题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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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男方应该跟谁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关于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都是可以准许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男孩子应该跟谁这个很难确定,首先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都倾向于判决子女跟随有抚养能力的一方生活,而判断你是否具备抚养能力的指标就是,你是否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是否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的因素进行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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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谈谈对保障性住房的看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保障些住房的优点:
1、安居保障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产业带动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
3、消费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保障些住房的缺点:
1、设计滞后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2、质量隐患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管理漏洞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申报不实以及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
4、资金短板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
5、政策不周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6、法制不全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得以体现的根本性措施。
谁能谈谈对保障性住房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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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谈赔偿问题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如何谈赔偿问题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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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谁能谈谈对保障性住房的看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保障些住房的优点:
1、安居保障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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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滞后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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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双方在谈赔偿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尚有不足的,则由承包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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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在当前社会保障越来越重要的情形和形势下,社会保险也随之重要起来,请结合实际谈一谈人力社保问题工作的重要性
[律师回复] 人力社保化有助于降低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社会保险对企业用人各个方面进行了保障和规定,分散了企业承担职工工伤、生育等费用,有些由企业支付的待遇转变为由社保基金支付,这将大大减轻企业人力资源的负担,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更大的增长。比如我单位属生产性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都认真按照当地相关文件缴纳,职工在养老、医疗、生育等方面都享受到了社会保险所带来的实惠。唯有工伤保险,在2009年前我单位还没有交纳,因此对这之前的老工伤出现的抚恤、医疗费用等一直都由我单位来负担,这加重了单位人员成本。自参加工伤保险后,出现的工伤相关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将这一问题由单位内部向社会层面进行了转型,为单位节约了资金,这大大减轻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负担,而通过这种风险的转嫁,非但没有损伤员工的既得利益,反倒让员工在面临重大问题的时候不会受到企业经营现状的影响而有一个明确的保障,这对于企业和员工而言无疑都是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 有助于加强了员工队伍的稳定性:社会保险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长期支付计划,是职工在为企业服务期间所创造的,并在退休之后才能取得补偿的报酬,如果职工在服务期限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意味着社保计划的终止,将对自己未来社保收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从而将会对是否离开企业进行认真考虑,而且企业会根据每年工资的递增情况调整社保基数,现今国家在“十三五”规划提纲中提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纳更是对今后退休收入的保障,虽然当期的收入未见提高,但在退休后的养老金上有更多体现。有的企业已把绩效工资纳入社保基数中,这将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与当前工作业绩联系起来,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从管理向潜在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上转变,进一步地提高了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对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企业在不增加人力资源费用的条件下,留住人才;有助于.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社会保险是平衡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和谐点,坚持以人为本,考虑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使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这不仅提高了企业在员工中的形象,还会直接增强员工的自信心从而激发更大的工作热情。员工在获得满意的收入后,将会更专注于本职工作,企业的绩效与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情况息息相关,因此企业应该注重每一位员工的培养与鼓励,关注员工的工作生活状况,避免让其产生消极心态和负面情绪,通过社会保险制度的福利作为激励帮助员工发挥最大潜能,这不仅会极大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带来最大效益,还会增加员工的企业忠诚度,创造高效、团结的企业文化,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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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谈赔偿问题
双方在谈赔偿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尚有不足的,则由承包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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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如何谈判工伤赔偿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伤赔偿时,员工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费用即可。如果是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可要求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如果和单位出现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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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谈赔偿问题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怎么谈赔偿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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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什么是合同谈判,合同谈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它标志着双方合作的开始、合同谈判是以法律形式确双方交易的有效性,气氛严肃,私下接触不是主要的协商形式。3、合同谈判人员较为重要。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方式、正式签字等。从自然关系上说、让步。此外,即“标的、费用,运用各策略技巧,也为交易提供了可能性和保障性。如果有一方在交易中不执行合同条款,在内容格式上完全相同,只是一个为草本,一个为正本而已;但从法律上说,决不轻易许诺、妥协,两者有根本的区别。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效,而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合同则必须执行,都千方百计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否则就是“违约”。1、谈判目标要明确,要涉及实质问题。经过前几轮的意向谈判,双方对要达成协议的目标比较清楚。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如产品交易中的价格、期限、宽限期等。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2,合同谈判都是正式谈判,场合正规,双方对谈判中的合同目标已十分明确,或经过前几轮谈判的相互探测、摸底,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这些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的筹集、比较具体,因此、期限”。签定合同要符合法律程序,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付款方式、交货期限投资项目中的利率,双方的签签字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等待律师审查或者等待正式文本的打印,这时,双方的协商就是讨论合同条款,所以。谈判如果能进签约阶段,则进入实质性阶段,具有合法性,双方很可能在谈判时很快就进入实质问题的磋商,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以此确保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保证交易的顺利实现。合同的成立是以签字的书面形式体现的。要确保合同为有效合同,取得妥协,达成合约,则会以违约的处罚。正因为如此,双方对谈判中的合同条款考虑都十分慎重
什么是合同谈判,合同谈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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