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起诉遗产托管人移交遗产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程杰律师
程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万人
专家导读 遗嘱执行人起诉遗产托管人移交遗产显然是合法的,对于遗嘱确认的遗嘱执行人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对于遗产托管人存在私自移送或者转移遗产的,则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起诉来要求进行判罚处理。

遗嘱执行人起诉遗产托管人移交遗产合法吗?

一、遗嘱执行人起诉遗产托管人移交遗产合法吗?

合法的,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在遗产分割前,遗产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的财产。一般的继承案件只涉及继承人之间的分割纠纷,但在某些遗产继承类案件中会出现如存款、机动车等动产形式的遗产已被其中的继承人或者第三人实际占有控制的情形,甚至已经被挥霍或者转让的情形,这类继承案件就要比只涉及分割遗产的案件要复杂的多些,还会涉及到继承人之外的人。

我国《民法典》明确将继承权列为保护对象,因此,继承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挥霍转让遗产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其他继承人继承权的侵犯,其他继承人有权提起继承诉讼同时要求该继承人或者第三人返还相应份额的遗产、赔偿损失或者不当得利利益,在理论上,其他继承人提起的该诉讼被称为继承回复诉讼。

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遗嘱继承财产的相关情况处理,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对于遗产托管人是无权处理遗产的,如果私自移交的,则必须会侵犯了遗产执行人的权力,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遗产托管人进行赔偿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遗嘱执行人起诉遗产托管人移交遗产合法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4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7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5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自然人可以遗嘱信托遗产吗
自然人是可以设立遗嘱信托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而且立遗嘱的方式也很多,包括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等,不过,设立遗嘱信托是需要向信托机构交费的,收费标准要咨询当地的信托机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嘱人的遗嘱信托分为哪几类?
遗嘱人的遗嘱信托分为两类,即执行和管理,一般来说,多数情况下,遗嘱人都只会设立执行类型的遗嘱信托,在遗嘱人死后,信托机构就应当履行遗嘱执行人的职责,将遗嘱人的财产等进行分割,而对于管理类的遗嘱信托来说,只是对于遗嘱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并不会进行遗产分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委托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
委托遗嘱执行人应该先进行遗嘱的鉴定真伪,收集遗嘱,并交付遗嘱,最后分割遗嘱。遗嘱在执行的过程中委托人可以是继承遗嘱人也可以是专业委托律师受理。遗嘱在执行时应该遵循立遗嘱人的意愿,若有相关人员有歧义的需要正面提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能怎么执行遗嘱信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执行遗嘱信托?
1、遗嘱的鉴定。
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
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
2、收集遗产。
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
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
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债权情况。
3、编制遗产清册及暂管遗产。
信托机构为委托人收毕遗产后,应随即详列财产细目并按市场价格估计其数值,编制出遗产清册,交付受益人(包括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及有关公正的第三者。
4、代结清税款和债务。
执行遗嘱信托业务,信托公司的第四职责也是业务处理的第四步,是代收益人交付应负担的捐税和交付应清理的遗嘱人生前所发生的各种债务。其顺序当然是先交国家的赋税,
然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5、分割遗产。
什么是执行遗嘱信托?
执行遗嘱信托是遗嘱信托的一种形式,是指由受托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处理有关事项并负责分配遗产的业务。执行遗嘱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遗嘱执行上的事务分为债权的收取、债务的清偿、遗赠物的交付、遗产的分割四大类,这些事务大多由信托机构承担,因而称为执行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成立的条件?
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必须在完成上述各种手续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
执行遗嘱信托的成立。执行遗嘱信托可因如下情形而成立:
遗嘱人以遗嘱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委托他人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上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委托他人指定,由亲属会议选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上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委托他人指定,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信托关系因遗嘱人指定而成立的。其遗嘱视同信托契约,有同样的效力。信托关系由命令成立的,其命令视同信托契约,有同样的效力。信托关系由亲属会议选定信托机构而成立的,须由亲属会议委托人与信托机构(执行人)商订契约,以便共同遵守。这种契约叫执行遗嘱信托契约。如已有遗嘱或命令的指定或选定,为便于信托事务的顺利进行,也可另行附立一个信托契约作为其补充,但该契约不得与遗嘱或命令发生抵触。
该怎么执行遗嘱信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么执行遗嘱信托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执行遗嘱信托?
1、遗嘱的鉴定。
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
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
2、收集遗产。
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
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
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债权情况。
3、编制遗产清册及暂管遗产。
信托机构为委托人收毕遗产后,应随即详列财产细目并按市场价格估计其数值,编制出遗产清册,交付受益人(包括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及有关公正的第三者。
4、代结清税款和债务。
执行遗嘱信托业务,信托公司的第四职责也是业务处理的第四步,是代收益人交付应负担的捐税和交付应清理的遗嘱人生前所发生的各种债务。其顺序当然是先交国家的赋税,
然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5、分割遗产。
什么是执行遗嘱信托?
执行遗嘱信托是遗嘱信托的一种形式,是指由受托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处理有关事项并负责分配遗产的业务。执行遗嘱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遗嘱执行上的事务分为债权的收取、债务的清偿、遗赠物的交付、遗产的分割四大类,这些事务大多由信托机构承担,因而称为执行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成立的条件?
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必须在完成上述各种手续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
执行遗嘱信托的成立。执行遗嘱信托可因如下情形而成立:
遗嘱人以遗嘱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委托他人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上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委托他人指定,由亲属会议选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上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委托他人指定,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信托关系因遗嘱人指定而成立的。其遗嘱视同信托契约,有同样的效力。信托关系由命令成立的,其命令视同信托契约,有同样的效力。信托关系由亲属会议选定信托机构而成立的,须由亲属会议委托人与信托机构(执行人)商订契约,以便共同遵守。这种契约叫执行遗嘱信托契约。如已有遗嘱或命令的指定或选定,为便于信托事务的顺利进行,也可另行附立一个信托契约作为其补充,但该契约不得与遗嘱或命令发生抵触。
应该怎么执行遗嘱信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应该怎么执行遗嘱信托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执行遗嘱信托?
1、遗嘱的鉴定。
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
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
2、收集遗产。
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
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
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债权情况。
3、编制遗产清册及暂管遗产。
信托机构为委托人收毕遗产后,应随即详列财产细目并按市场价格估计其数值,编制出遗产清册,交付受益人(包括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及有关公正的第三者。
4、代结清税款和债务。
执行遗嘱信托业务,信托公司的第四职责也是业务处理的第四步,是代收益人交付应负担的捐税和交付应清理的遗嘱人生前所发生的各种债务。其顺序当然是先交国家的赋税,
然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5、分割遗产。
什么是执行遗嘱信托?
执行遗嘱信托是遗嘱信托的一种形式,是指由受托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处理有关事项并负责分配遗产的业务。执行遗嘱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遗嘱执行上的事务分为债权的收取、债务的清偿、遗赠物的交付、遗产的分割四大类,这些事务大多由信托机构承担,因而称为执行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成立的条件?
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必须在完成上述各种手续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
执行遗嘱信托的成立。执行遗嘱信托可因如下情形而成立:
遗嘱人以遗嘱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委托他人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上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委托他人指定,由亲属会议选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上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委托他人指定,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信托机构为遗嘱执行人。
信托关系因遗嘱人指定而成立的。其遗嘱视同信托契约,有同样的效力。信托关系由命令成立的,其命令视同信托契约,有同样的效力。信托关系由亲属会议选定信托机构而成立的,须由亲属会议委托人与信托机构(执行人)商订契约,以便共同遵守。这种契约叫执行遗嘱信托契约。如已有遗嘱或命令的指定或选定,为便于信托事务的顺利进行,也可另行附立一个信托契约作为其补充,但该契约不得与遗嘱或命令发生抵触。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遗嘱委托监护人可以吗?
遗嘱委托监护人是可以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原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指定监护人,相关情况是需要根据实际的监护事项和要求,来协商进行认定处理的,避免后期造成矛盾纠纷。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即是遗产管理人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指定。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指定。
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遗产管理人
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指定。
职责范围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 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便于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查阅。
(二)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 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时,如认为不采取必要的处分措施不足以保护遗产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 对被继承人紧急债务和税款的清偿;继续进行必要的营业行为等。
(三)公告及通知 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或个别通知继承人、受遗赠人、死者生前的债权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遗产或能够获得债权的实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么执行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该如何执行
何谓遗嘱信托?遗嘱信托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去世后各项事务的信托业务,是个人信托特有的业务,又称为身后信托,那在现实生活中,受托人该怎么执行遗嘱信托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信托该如何执行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怎么区别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区别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即是遗产管理人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指定。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指定。
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遗产管理人
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指定。
职责范围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 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便于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查阅。
(二)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 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时,如认为不采取必要的处分措施不足以保护遗产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 对被继承人紧急债务和税款的清偿;继续进行必要的营业行为等。
(三)公告及通知 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或个别通知继承人、受遗赠人、死者生前的债权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遗产或能够获得债权的实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遗嘱执行人起诉遗产托管人移交遗产合法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