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可以转让。商标的转让流程:
1、 转让注册商标的时间大概为6-10个月;
3、 转让商标的流程是,商标局收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申请书—商标局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在发布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二、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受让人在与转让人签订转让注册商标的时候,需要审查转让人转让的商标在人民法院有没有冻结的情况,如果是在冻结期内,没有人民法院的同意,该商标是不能被转让的。
2、受让人在与转让人签订商标的时候,要审查转让人是否合法持有该商标,以防止被骗。
3、受让人要审查商标的基本情况,审查商标的团和名称,在商标局的注册号。查询商标所属的国家,因为商标在这个国家注册之后,还可以到别的国家进行注册,商标在各个国家的使用权也不一样,所以需要审查商标在哪个国家使用。
4、 查询商标使用许可的情况,以前是否存在授予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5、 受让方需要和转让方约定该商标在哪个区域使用和受让方有哪些权限。
6、约定好商标权的转让性质,因为商标权分为永久性还是临时性的转让。
三、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1、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2、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13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驰名商标的市场价值非常高,侵犯驰名商标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比较严厉,可不能因为是驰名商标就限制了商标所有权人的转让权。转让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都需要商标局进行审查,整个时间是6~10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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