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面对婚姻问题时,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得经历离婚冷静期。有人就遇到这种情况,首次申请离婚,结果冷静期没过,两人没离成。那要是之后再次申请离婚,还需不需要再经历一次离婚冷静期呢?这是不少人心中的疑问,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新规定的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冷静期就启动了。在这三十天里,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了,都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得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申请的,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开始。在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按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二、二次离婚冷静期的判定
不管是首次申请离婚,还是二次申请,只要是协议离婚,都得经历离婚冷静期。因为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适用于所有协议离婚的情况,不会因为是二次申请就豁免。就算首次离婚冷静期没过,二次申请时,依然要按照法律规定,重新开始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比如,小王和小赵首次申请离婚,冷静期内小赵反悔,撤回了申请。之后两人又想离婚,再次申请时,还是要重新经历三十天的冷静期。
三、二次申请离婚的流程
二次申请离婚和首次申请流程基本一样。首先,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里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像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冷静期开始计算。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应对离婚冷静期的建议
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好好思考婚姻问题,看看能不能修复关系。要是决定继续维持婚姻,就可以撤回申请。要是还是决定离婚,在冷静期内要把离婚协议里涉及的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清楚,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冷静期届满后因为材料不全等问题影响离婚登记。
离完一次婚又想离,之后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子女抚养权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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