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如何有效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一、快速运用法律保护手段“跑马圈地”
现有的技术发明、商标、原产地标志、中英文域名等都应尽快申请保护,因为我国法律采取的是先申请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都规定将权利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也有类似规定。
当企业研究出来的技术发明还未到成熟的产品阶段或企业没有足够的科研成果时,是不是就不能实施专利战略呢?答案是否定的,这种想法也是迂腐的,企业此时要做的是必须针对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1)如竞争对手在我企业的发明领域还没有专利保护,企业就应多申请可能囊括竞争对手发明的基础专利。
我国企业在申请基础专利后,要尽快地在基础专利周围设置许多原理相同的小专利,即外围专利,这些外围专利可以防御他人对基础专利的进攻,并且,在专利许可转让时外围专利与基础专利可以捆绑转让,为企业赢得最大效益。
(2)如竞争对手在我企业发明领域的核心技术上正在申请或已经申请基础专利,我企业就应绕开其专利,这种情况下,仍可以申请外围专利,在他人的基础专利周围设计自己的专利网,可增强对抗能力,以减少该基础专利的控制,并为以后实施专利“交叉许可”添加筹码。
(3)兼并战略。自己不进行技术开发,通过兼并拥有专利技术的小企业,达到合法拥有专利技术的目的。
实施专利战略,当然最终要靠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但该能力不是三年五载就能发展起来的,中国企业在目前的形式下是要更多的用技巧保存实力,然后发展壮大并不断的技术创新,才可能在以后的全球竞争中有中国企业较好的位置。
二、企业要较全面地实行“立体保护”战略
以下以电子信息行业为例,探讨企业如何实行“立体保护”战略。
在电子信息技术行业,企业针对芯片的硬件特征,可单独对芯片部分申请专利进行保护,同时企业也可通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对芯片版图进行保护;文件格式和多媒体内容部分,可用版权保护,部分可与硬件结合的技术,可同时进行专利申请,而在软件和一些发明方法部分,在利用专利进行保护的同时,更多考虑的是对一些不适宜用专利保护的重要技术,通过企业内部的保密制度来防止技术的外泄,即用商业秘密来加强保护;当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企业的品牌价值被认可后,商标的作用有时会远远大于专利,这时注册商标就能加强专利的效果,这样,商标与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的立体保护会避免某项权利被无效后出现的法律漏洞。在医药、农产品行业,除了对技术发明申请专利、对产品或服务申请商标,还可用原产地标志来保护部分产品或服务,也还可用品种权保护一些改良后的农产品的生产方法,有些企业还用外观设计来保护其产品的市场销售。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措施的实施,能大大降低侵权行为的发生。
三、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能力。
一般而言,面对复杂的专利法律问题和许多实际操作技巧,大企业仅靠内部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和法律部门是不够的,通常还需要和资深的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事务所合作,中小企业呢?更应该通过内外部资源的整合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
商标、域名等的保护更多的是品牌的策划,需要娴熟地运用法律达到使企业利益最大化地目的。
另外,保护知识产权,还必须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企业的核心技术,每个人可以只涉及其中的一部分,这样,任何人都无法掌握完整的技术,这种方式也能较好地保护商业秘密,全球闻名的**可乐公司就用这种方式保护其配方,同时,企业的所有员工,都应签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条款。”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