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打的借条效力如何?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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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间打的借条是存在法律效力的,但必须是对夫妻一方财产进行的借贷关系,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存在借贷关系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夫妻间打的借条效力如何?

一、夫妻间打的借条效力如何?

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借条就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所以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关键要看夫妻间写的借条是否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

二、具体情况

1.如果仅有一张借条但并未实际发生借款事实,那么借款行为就不属实,此时债权一方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比如有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玩游戏,输的一方给赢的一方写了一张100万的欠条,后来两人离婚,赢得一方拿着欠条要求对方履行,这种借条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2.如果夫妻一方写了借条并且取得借条确定的款项,但是该笔款项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没有将该款项用于个人用途,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来源于这个家庭共同财产,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谓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是不复存在的。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3.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地债权债务关系。如不认定为有效,就否认了夫妻一方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的存在,使夫妻约定财产制丧失其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夫妻约定财产制与夫妻法定财产制相比,它更强调对夫妻一方私权的保护,而夫妻一方私权(即个人所有权)的实现往往要通过债权的实现来完成。正因为夫妻一方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不同于民法理论上债权债务归同一主体而消灭。因此,从贯彻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角度出发,夫妻间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有效。夫妻间因借贷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不是共同债权债务,不因“主体合一”而消灭。当然,根据所借款项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还会出现部分返还和全部返还的不同。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间打的借条应当根据实际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借条的认定上,如果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借贷的,那么是可以追究借贷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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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打的借条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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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当我们书写的欠条、借条、合同等等协议型的文本,具有法律效力时才会对我们的自身利益起到保护作用。那么怎样写欠条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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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打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夫妻间打借条有法律效力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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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因为个人经营的生意关系,现在向妻子借了点钱,打了借条。夫妻之间打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夫妻一方用属于自己的财产购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个为此出具了借条,该借条是个人债务还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其次,夫妻间债务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于混同而归于消灭。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婚姻法实际上已否定了债可以因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因为修订后的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该方所有,这意味着一方的婚前债务也应由该方承担。既然婚姻法已经明确否定了这种债可以由于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那么也就不能否认夫妻间可以发生债的关系,混同说或不能发生说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在一般意义或形式意义上应当认定其是有效的,但对其的认定存在许多影响因素。例如借条的出具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出具后如果借条所确定的款项所购置的财产完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其使用、经营收益完全归夫妻共同享有等。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涉及很多经济利益和人身利益,欠条作为约定财产的一种形式,虽然约定了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当离婚时仍然会出现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这时合同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相互交错,只有律师才能将条理分清,合理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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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打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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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的老公在这一年了总是说要钱去做投资,我就让他写了张借条防止他以后耍赖,请问夫妻之间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夫妻间借条是否有效
首先我们来明确什么叫做借条。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法对合同主体的规定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由此可见合同法并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
当然,也有不同的意见,主要是认为借款时所借款项本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钱不过是从自己的左口袋拿到了自己的右口袋,既然是自己拿自己的钱,又怎么能叫借款呢?其实对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应予以肯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并同时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借条本身的性质看,借条应当是一方将其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时由对方出具的凭证,也就是说所借款项应当是属于一方所有的。借条既然是以书面形式确定了的凭证,它显然也满足了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对处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要求。因此,从形式上来说,对夫妻婚内借条效力应当认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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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打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夫妻间打的借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夫妻俩结婚之后可以约定财产归属问题,在借条中应当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借款的时间,金额,利息,还款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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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方以配偶名义借款效力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例简介:夫妻一方以配偶名义借款周某与林某甲系夫妻关系。周某于2009年自林某乙处借款三万元,并出具借条。次年6月,林某甲出具签名为周某的借条向林某乙借款一万五千元。此后,周某向林某乙还款二万元,林某乙出具收条。同年10月,林某甲又出具一份签名为周某的借条向林某乙借款一万五千元。前述两项借款均发生在周某与林某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林某乙多次向周某索要欠款无果。林某乙以周某至今未偿还其借款,其在借钱时,双方口头约定利息按八厘计算,且多次向周某催讨欠款,周某故意推托拒不偿还,因周某与林某甲系夫妻关系,周某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讼,请求判令周某与林某甲共同返还借款四万元及利息。判决:夫妻一方以配偶名义借款构成表见代理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林某乙提供的日期为2009年12月1日的借条系由被告周某签写并加盖手印,内容、形式均合法,为有效债权凭证。被告周某欠原告林某乙借款30000元的事实双方没有争议,应予认定。原告林某乙提供的日期分别为2010年6月8日和2010年10月20日的借条,系由被告林某甲书写,并代为签署被告周某的名字,此两份借条的法律效力为本案争议之焦点。从笔迹鉴定结论来看,被告林某甲参与被告周某与原告之间借款活动的事实应予认定。本案讼争的借款发生在被告周某、林某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被告周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林某乙所借款项,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被告林某甲应与被告周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律师说法:夫妻一方以配偶名义借款,效力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表见代理是指当事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而实施代理行为,并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在当事人构成表见代理时,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表见代理的行为后果。夫妻之间亦存在表见代理的情形,当夫或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实施一定行为,足以令善意第三人认为其作出的行为是基于夫妻双方一致意思表示的,则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在本案中,对于被告周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林某乙所借款项,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被告林某甲应与被告周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你们好,请问夫妻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吗?结合案例简要分析,我妈妈要写借条了,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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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夫妻一方用属于自己的财产购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个为此出具了借条,该借条是个人债务还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其次,夫妻间债务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于混同而归于消灭。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婚姻法实际上已否定了债可以因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因为修订后的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该方所有,这意味着一方的婚前债务也应由该方承担。既然婚姻法已经明确否定了这种债可以由于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那么也就不能否认夫妻间可以发生债的关系,混同说或不能发生说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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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间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对于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夫妻一方用属于自己的财产购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个为此出具了借条,该借条是个人债务还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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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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