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与重婚的案件两者有关系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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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姻无效与重婚的案件两者肯定是有关系的,重婚就是属于婚姻无效的案件,婚姻无效还存在有近亲结婚;以及在婚前患有严重的疾病而没有告知对方的;这些都是不会受到婚姻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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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无效重婚的案件两者有关系吗?

有关系的;重罪就会导致双方的婚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重罪的法律后果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就是属于在有婚姻的情况下还与他人进行过夫妻的生活,而这种行为也会导致双方的婚姻是无效的,只要一旦构成重婚罪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所以,在我国只适用于一夫一妻的制定,如有违反必会付了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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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补办结婚证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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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实婚姻只限于994年2月1日前未经登记而共同生活,并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可确认其婚姻效力,不必非要补办结婚登记。
其次,我国法律采用承认补办登记具有溯及力原则,即1994年2月1日后未经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如果当事人补办了结婚登记,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否则,视为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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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如果是重残的话,就可以办理重残补助,一般二级以上就可以办理了。一般残疾不是很严重,但又不能干活,没有经济来源,可以考虑低保或者低保边缘户申请,但要符合当地民政办的规定,具体可以到当地村委会咨询一下。
二、农村低保每月多少钱
现农村低保标准3300元人年。一个村的低保户享受的低保金不一样。因为低保金的发放与该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纯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商业保险、扶养费、赡养费、存款及存款利息、集体经济分配收入等)相对应,人均纯收入高的,享受低保金少;人均纯收入低的,相对享受低保金多。
每个城市的农村低保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当地的农村低保一年多少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民政局网站,查看最新的低保标准。
三、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包括什么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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