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孩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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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婚先孕孩抚养费的规定是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于一定的抚养费,毕竟孩子是双方的,两个人都是需要对孩子尽到一定的抚养义务,至于具体的抚养费金额应当是根据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水平进行确定。

未婚先孕孩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婚先孕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未婚先孕孩抚养费的规定是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于一定的抚养费,男女双方不到婚龄,缺乏婚姻实质构成要件,不存在婚姻关系,此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所以女方不会因未婚先孕而承担法律责任,但有抚养或支付抚养费义务。 我国婚姻法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既18岁)为止。所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二、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在当代社会,孩子抚养费必须是由父母支出,对于任何一个孩子来说,他们在还没有成年的时候,父母作为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就必须要对他们负责,即使是未婚先孕,也是可以要求男方给于抚养费用的,具体存在问题的话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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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孩子抚养权吗?
未婚先孕的子女抚养权需要根据父母双方来进行协商。一般来说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都是归女方进行抚养。如果父亲一方认为母亲没有抚养子女的相关能力,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要求给予自己子女抚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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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处理,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婚先孕在当代已属常见,未婚先孕因为没有法律方面的文件和保护,因此一旦两人发生争执面临分手,那么未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就是成了争执的焦点,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到有关部门协商,那么有关部门对于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呢对于子女的归属问题,我国有抚养权的判定原则和依据。
一、未婚先孕抚养权的判定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办理即由哪一方抚养,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b、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c、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同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夫妻双方离婚而导致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子女。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无论是未婚先孕还是父母离婚,首先最受伤害的就是子女,因此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主要看判给谁对子女的影响最小来宣判,一般情况下,哺乳期的和两岁一下的一般是判给母亲,而子女超过十周岁,有了自己的判断能力,那么就由子女自己选择跟随哪一方,总之,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主要是把对子女的伤害降到最小,尽可能的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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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婚先孕在当代已属常见,未婚先孕因为没有法律方面的文件和保护,因此一旦两人发生争执面临分手,那么未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就是成了争执的焦点,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到有关部门协商,那么有关部门对于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呢对于子女的归属问题,我国有抚养权的判定原则和依据。
一、未婚先孕抚养权的判定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办理即由哪一方抚养,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b、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c、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同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夫妻双方离婚而导致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子女。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无论是未婚先孕还是父母离婚,首先最受伤害的就是子女,因此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主要看判给谁对子女的影响最小来宣判,一般情况下,哺乳期的和两岁一下的一般是判给母亲,而子女超过十周岁,有了自己的判断能力,那么就由子女自己选择跟随哪一方,总之,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主要是把对子女的伤害降到最小,尽可能的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权问题解答如下,
一、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权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办理即由哪一方抚养,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同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夫妻双方离婚而导致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子女。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未婚先孕的孩子归谁抚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来说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归哪方抚养,则该方取得抚养权;
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去有管辖权的就抚养权问题立案,从司法实践来看,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
(1) 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除非母亲这一方具有极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一般来说孩子抚养权都会判给母亲;
(2) 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并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住房、父母能否帮忙照顾孩子等因素综合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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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的抚养权认定都是一样的,会对父母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认定,如果一方有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建成成长的,更好的生活条件的会优先考虑一方的抚养权,而对于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都判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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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未婚先孕抚养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的思想都较为开放,固而未婚先孕的现象十分常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是未婚子女,父母依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若一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向人民,对于未婚先孕抚养费怎么判
一、未婚先孕抚养权的判定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办理即由哪一方抚养,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同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未婚先孕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关于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的问题,对于未婚先孕的孩子来说,其出生时基于父母的过错造成的,孩子并没有任何过错。法律保护未婚先孕的孩子在法律上享有的各种权利。一般而言,男方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能生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到。一般情况下会支持未婚妈妈的权利。在支持未婚妈妈的情况下,让男方也承担起孩子抚养义务。在之后的生活中由于母亲仍然负担不起孩子的生活费或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到变更追加抚养费,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判决。我国的未婚子女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所以抚养费的确定也是根据婚生子的规定来计算的,具体来说,未婚先孕抚养费怎么判需要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结合孩子的实际需求来计算。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故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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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孩子抚养权该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来说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归哪方抚养,则该方取得抚养权;
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去有管辖权的就抚养权问题立案,从司法实践来看,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
(1) 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除非母亲这一方具有极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一般来说孩子抚养权都会判给母亲;
(2) 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并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住房、父母能否帮忙照顾孩子等因素综合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未婚先孕孩子抚养权该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来说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归哪方抚养,则该方取得抚养权;
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去有管辖权的就抚养权问题立案,从司法实践来看,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
(1) 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除非母亲这一方具有极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一般来说孩子抚养权都会判给母亲;
(2) 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并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住房、父母能否帮忙照顾孩子等因素综合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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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未婚先孕,可以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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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结婚前怀孕了孩子怎么判关于没结婚前所生子女,双方对由谁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哺乳期内原则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以由父方抚养。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二、未婚先孕违法吗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种情况是形成了事实婚姻的,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二种情况是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以此类推,大学生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也颇为严肃——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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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孩子怎么抚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未婚先孕孩子怎么抚养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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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未婚先孕,未婚先孕,孩子可以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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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结婚前怀孕了孩子怎么判关于没结婚前所生子女,双方对由谁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哺乳期内原则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以由父方抚养。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二、未婚先孕违法吗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种情况是形成了事实婚姻的,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二种情况是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以此类推,大学生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也颇为严肃——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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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性质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应当明确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一些干部、群众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明确,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对待超生者采取经济制裁上有一个变化过程。可以说社会抚养费是从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的。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之初,各地对超计划生育的人多是给予罚款处罚,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倡导性义务,对超计划生育不适宜给以行政处罚,因此,陆续将罚款改为了收费,1996年《行政处罚法》出台后,进一步明确对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3月,8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本法规定的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处罚,但具有一定的补偿和强制作用。因此该条第2款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二、未婚先孕是否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及其征收标准未婚生子要缴社会抚养费。
(一)婚外生子社会抚养费最高达25万以上在《规定》所列举的几种违法生育行为中,婚外生子,社会抚养费最高。据介绍,婚外生子的双方,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双方将分别被处以最低的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最高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假如
先生和
女士在2009年5月婚外生了一儿子,而且他们二人的收入都没有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08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60元,那么,这两人将分别缴纳最低86160元的社会抚养费,最高社会抚养费为129240元,两个人加起来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超过25万元。
(二)未婚生子双方各缴社会抚养费三千尽管未婚生子发生在少数年轻人中,但也属于违法生育,同样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规定,未婚生子的男女双方,每人缴纳社会抚养费三千,而不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三)超生一个社会抚养费翻倍征收根据超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缴纳(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例如,先生和
女士只能生一个小孩,但他们在2008年超生了一个儿子,2009年他们又超生了一个女儿,按照处罚标准,将从重缴纳社会抚养费,即多超生一个,社会抚养费翻倍。据规定,夫妻二人将分别为这个女儿埋单28720元至86160元,但由于是再次超生,社会抚养费将乘以2,即夫妻两人分别实际承受的社会抚养费为57440元至172320元。
(四)社会抚养费缴纳拒不缴纳可强制执行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期付款。据《规定》,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本人应提出分期缴纳申请,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机构审查决定,分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称,对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讼的当事人,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自当事人诉期届满之日起180天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婚先孕在当代已属常见,未婚先孕因为没有法律方面的文件和保护,因此一旦两人发生争执面临分手,那么未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就是成了争执的焦点,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到有关部门协商,那么有关部门对于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呢对于子女的归属问题,我国有抚养权的判定原则和依据。
一、未婚先孕抚养权的判定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办理即由哪一方抚养,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b、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c、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同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夫妻双方离婚而导致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子女。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无论是未婚先孕还是父母离婚,首先最受伤害的就是子女,因此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主要看判给谁对子女的影响最小来宣判,一般情况下,哺乳期的和两岁一下的一般是判给母亲,而子女超过十周岁,有了自己的判断能力,那么就由子女自己选择跟随哪一方,总之,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主要是把对子女的伤害降到最小,尽可能的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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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孩子抚养权归谁?
未婚先孕孩子抚养权应该归有利于抚养的那一方,在未婚先孕并且生下了孩子的情况下,此时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作为孩子的父母也是需要对孩子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八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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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未婚先孕怎么处罚,未婚先孕犯法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没结婚前怀孕了孩子怎么判关于没结婚前所生子女,双方对由谁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哺乳期内原则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以由父方抚养。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二、未婚先孕违法吗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种情况是形成了事实婚姻的,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二种情况是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以此类推,大学生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也颇为严肃——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
未婚先孕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判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婚先孕在当代已属常见,未婚先孕因为没有法律方面的文件和保护,因此一旦两人发生争执面临分手,那么未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就是成了争执的焦点,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到有关部门协商,那么有关部门对于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呢对于子女的归属问题,我国有抚养权的判定原则和依据。
一、未婚先孕抚养权的判定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办理即由哪一方抚养,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同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夫妻双方离婚而导致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子女。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无论是未婚先孕还是父母离婚,首先最受伤害的就是子女,因此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主要看判给谁对子女的影响最小来宣判,一般情况下,哺乳期的和两岁一下的一般是判给母亲,而子女超过十周岁,有了自己的判断能力,那么就由子女自己选择跟随哪一方,总之,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主要是把对子女的伤害降到最小,尽可能的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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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相对条件更好,可予优先考虑。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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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未婚先孕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结婚,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就属于正常合法夫妻。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会发生未婚先孕的情况。未婚先孕的孩子,法律在处理相关事务的时候是和婚生子女一样的。那么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这个问题,最高院有以上具体规定,即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当然,抚养费不是无休止的给付的,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二、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作出处理。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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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怎么办?要交社会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性质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应当明确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一些干部、群众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明确,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对待超生者采取经济制裁上有一个变化过程。可以说社会抚养费是从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的。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之初,各地对超计划生育的人多是给予罚款处罚,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倡导性义务,对超计划生育不适宜给以行政处罚,因此,陆续将罚款改为了收费,1996年《行政处罚法》出台后,进一步明确对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3月,8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本法规定的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处罚,但具有一定的补偿和强制作用。因此该条第2款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二、未婚先孕是否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及其征收标准未婚生子要缴社会抚养费。
(一)婚外生子社会抚养费最高达25万以上在《规定》所列举的几种违法生育行为中,婚外生子,社会抚养费最高。据介绍,婚外生子的双方,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双方将分别被处以最低的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最高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假如
先生和
b女士在2009年5月婚外生了一儿子,而且他们二人的收入都没有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08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60元,那么,这两人将分别缴纳最低86160元的社会抚养费,最高社会抚养费为129240元,两个人加起来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超过25万元。
(二)未婚生子双方各缴社会抚养费三千尽管未婚生子发生在少数年轻人中,但也属于违法生育,同样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规定,未婚生子的男女双方,每人缴纳社会抚养费三千,而不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三)超生一个社会抚养费翻倍征收根据超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缴纳(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例如,先生和
b女士只能生一个小孩,但他们在2008年超生了一个儿子,2009年他们又超生了一个女儿,按照处罚标准,将从重缴纳社会抚养费,即多超生一个,社会抚养费翻倍。据规定,夫妻二人将分别为这个女儿埋单28720元至86160元,但由于是再次超生,社会抚养费将乘以2,即夫妻两人分别实际承受的社会抚养费为57440元至172320元。
(四)社会抚养费缴纳拒不缴纳可强制执行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期付款。据《规定》,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本人应提出分期缴纳申请,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机构审查决定,分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称,对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讼的当事人,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自当事人诉期届满之日起180天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婚先孕,要给孩子交社会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性质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应当明确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一些干部、群众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明确,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对待超生者采取经济制裁上有一个变化过程。可以说社会抚养费是从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的。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之初,各地对超计划生育的人多是给予罚款处罚,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倡导性义务,对超计划生育不适宜给以行政处罚,因此,陆续将罚款改为了收费,1996年《行政处罚法》出台后,进一步明确对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3月,8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本法规定的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处罚,但具有一定的补偿和强制作用。因此该条第2款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二、未婚先孕是否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及其征收标准未婚生子要缴社会抚养费。
(一)婚外生子社会抚养费最高达25万以上在《规定》所列举的几种违法生育行为中,婚外生子,社会抚养费最高。据介绍,婚外生子的双方,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双方将分别被处以最低的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最高社会抚养费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假如
先生和
女士在2009年5月婚外生了一儿子,而且他们二人的收入都没有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08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60元,那么,这两人将分别缴纳最低86160元的社会抚养费,最高社会抚养费为129240元,两个人加起来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超过25万元。
(二)未婚生子双方各缴社会抚养费三千尽管未婚生子发生在少数年轻人中,但也属于违法生育,同样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规定,未婚生子的男女双方,每人缴纳社会抚养费三千,而不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三)超生一个社会抚养费翻倍征收根据超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缴纳(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例如,先生和
女士只能生一个小孩,但他们在2008年超生了一个儿子,2009年他们又超生了一个女儿,按照处罚标准,将从重缴纳社会抚养费,即多超生一个,社会抚养费翻倍。据规定,夫妻二人将分别为这个女儿埋单28720元至86160元,但由于是再次超生,社会抚养费将乘以2,即夫妻两人分别实际承受的社会抚养费为57440元至172320元。
(四)社会抚养费缴纳拒不缴纳可强制执行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期付款。据《规定》,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本人应提出分期缴纳申请,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机构审查决定,分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称,对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讼的当事人,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自当事人诉期届满之日起180天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婚先孕孩子归孩子抚养权怎么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来说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归哪方抚养,则该方取得抚养权;
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去有管辖权的就抚养权问题立案,从司法实践来看,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
(1) 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除非母亲这一方具有极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一般来说孩子抚养权都会判给母亲;
(2) 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并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住房、父母能否帮忙照顾孩子等因素综合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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