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生效日是什么时候?

最新修订 | 2024-09-0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专利权的生效日是知识产权部门审查通过,并进行公告之日起生效,对于专利权的认定,应当由专利权发明人向知识产权部门提前申请,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授权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专利权的生效日是什么时候?

一、专利权的生效日是什么时候?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如何办理授予专利权登记手续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三、如何避免重复授权

1、一件专利申请在发出该专利申请的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时,应当将文档中申请人提交的放弃另一件专利权的声明转送相应流程管理部门并记录,在作授权公告准备时还应当将该专利申请授权公告的卷期通知相应流程管理部门;相应流程管理部门应当对放弃声明予以登记和公告。

2、对于因涉及重复授权专利权人主动提交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公告。

对于专利权的具体认定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专利权认定情况而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专利权在进行认定时,也需要由知识产权部门对是否符合专利的情况进行审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专利权,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专利权的生效日是什么时候?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2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2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4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1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通188****649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272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4****18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何时专利生效?专利什么时候生效
从《专利法》的规定来看,不管是发明创造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满足了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之后,发给相应的证书,但对该专利的保护并不是从发给专利证书开始的,而应当是从专利公告之日开始就会生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失效专利有什么用?为什么那么多人问无效的专利?
[律师回复] 所谓失效专利,泛指因法律规定的各种原因而失去专利权、不再受专利法律保护的专利。这类专利有专利技术含量而不受专利法律保护,成为公利技术,是我国企业的巨大宝库。有效利用失效专利具有一定的作用及意义。
一、有效利用失效专利的作用  由于我国整体科技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及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形势,应该重视失效专利的应用,因为失效专利作为一种廉价的信息资源有巨大的作用。 

1)直接将失效专利转化为生产力。由于失效专利将有关的技术细节一一罗列,因此只需按部就班就可生产出原型产品,这将省去一笔可观的专利转让费用,特别是对于资金不充裕的投资者尤为适合。 

2)通过失效专利了解市场动态。专利一般在10年至20年之后才成为失效专利,在这段时间里可显示出这个项目的技术分布、市场走向,对于投资者今后的投资取舍,将具参考价值。 

3)对于失效专利进行二次开发。由于专利到了失效的阶段,其技术的应用可能已经非常成熟,市场环境明朗,所以投资者无须自己从头研究,便可以站在更高的起点发明创造,利用失效专利提供的技术支持,开发出更具实用性和前瞻性的专利。 

4)作为分析专利价值的工具。由于专利凝结了发明者的智慧,因此一般专利发明人对于专利都会报出一个非常高的价格,如何才能评估这种无形价值呢及时检索有关的失效专利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之一,将对方专利的细节与有关失效专利的细节进行比较,分析出这项专利的市场价值,就可以得出一个令双方都信服的价格。  
二、有效利用失效专利的意义  资金和技术匮乏的我国企业在这个巨量的失效专利库中淘宝,会有很大收获。  
(一)国外失效专利具有市场前景。失效专利只是指在法律意义上不保护其专利权人的独占权,但并不是说它在市场上没有意义。
(二)使用国外失效专利成本低廉。国际技术许可贸易中,LSLP(许可方占有接受方的利润份额,也就是所谓的利润分成)往往有1/3之多,也就是说一般技术进口方利润的1/3要划归专利权拥有方。而使用国外失效专利却不费分文,只用承担信息收集、甄别加工的成本。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 何时专利生效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专利无效是骗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使用费。若您收到有关无效的通知书。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法规定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应当给予赔偿、专利权转让费.c/官网首页左侧有咨询电话,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 验明真伪可以拨打专利复审委员会官网公开的电话验 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第四十五条自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一定要参加无效.。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人民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具体规定如下。若真、调解书。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否则可以缺席做出不利于您的决定,报上专利号便可知真假,不具有追溯力 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2024专利权生效日是哪天
专利权生效日是哪天?专利审查通过以后,国知局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缴费登记手续以后,国知局将会做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进行授权公告,也就是说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公告日是记录在专利证书上的那个日期。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专利权的起始日期是多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例如,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 起满十五日。 二、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三、如何对专利权进行转让 专利转让意味你从此以后与此专利无关,专利权由受让人所有, 因此必须到专利局登记。 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后,到专利局登记。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在转让其专利权之前可能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在转让完成后,原专利权人失去其专利权,因此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原专利权人不得再实施其原有专利。 在专利权转让前专利权人已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不影响该在先的专利许可合同的效力,只是许可人由原来的专利权人变成了现在的专利权人,现在的专利权人有义务继续履行原来的专利许可合同。这主要是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 合同签订后和履行前,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应当由当事人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无效的决定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因为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是没有责任的,而且受让人已经因得到专利权的保护而受益。为稳定经济秩序,专利权受让人不能要求返还。 但有两个例外。 第一,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不返还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转让费。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5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任何时候都能对别人的专利提出无效诉求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每个人都有申请专利的权力,只要符合国家申请专利的条件即可,但是在这方面的纠纷还是比较的多的,就像我们常说的撞衫一样,那么,任何时候都可以对别人的专利提出无效诉求吗?我们下面来了解相关的一些法律程序。
任何时候都可以对别人的专利提出无效诉求吗
时间为自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的无效程序有哪些
1、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2、无效宣告的理由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认为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或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或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说明书修改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照片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照片表示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
3、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4、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5、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受理诉讼的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能怎么判定专利无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能怎么判定专利无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判定专利无效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违法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
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规定执行。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6、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7、专利主题属于《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8、说明书没有足够充分地公开技术内容。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9、权利要求书超出说明书的内容。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以上两条是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范围进行的要求。因为授权专利的前提是公开专利内容,这样才能促进社会技术进步。所以,法律只对已经公开的技术进行保护,对于没有公开的技术不予以保护。
同时,法律规定了专利申请过程中修改专利文件的时候不能超出原来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专利权的生效日是哪一天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来看,专利申请经过相关审查后,没有发现存在驳回理由的,那么就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而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就会生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要如何判定专利无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要如何判定专利无效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判定专利无效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违法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
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规定执行。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6、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7、专利主题属于《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8、说明书没有足够充分地公开技术内容。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9、权利要求书超出说明书的内容。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以上两条是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范围进行的要求。因为授权专利的前提是公开专利内容,这样才能促进社会技术进步。所以,法律只对已经公开的技术进行保护,对于没有公开的技术不予以保护。
同时,法律规定了专利申请过程中修改专利文件的时候不能超出原来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利权生效日指哪个时间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来看,专利申请经过相关审查后,没有发现存在驳回理由的,那么就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而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就会生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同族专利的作用是什么,哪种专利的效率最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审查员在审批专利时,还是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就是查同族专利,不论是在开题准备阶段。通常情况下,越是重要的发明创造,所以对于从事技术创新的企业和科研机构来说。当你遇到一篇有价值的专利文献时,参考其审批结果以及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和对申请文件的修改等。(4)同族专利可以解决对专利文献的收藏不足问题,就可以获得用你所熟悉的语言出版的专利文献另外这些专利的审批情况和法律状况如何,经常会遇到到手的专利文献或手边的检索结果由于语言不通而无法阅览的窘况通过同族专利检索。(3)同族专利可以为专利机构审批专利提供参考。(2)同族专利可以帮助阅读者克服语言障碍,技术发展也最活跃,都应当在检索或跟踪专利信息时,申请的国家越多,从而简捷地解决语言障碍问题,一定不要忽视对其同族专利的查寻,可以得知申请人就该相同发明主题在哪些国家申请了专利。读者在阅读专利文献时。通过同族专利检索。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优选方法,通过同族专利之间的相互比较,可以获悉那些在基本专利中没有记载的最新技术进展,对同族专利的作用予以特别关注,可以借助同族专利共享其它专利机构在审批该相同发明主题专利申请时的检索报告或检索结果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5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专利权的生效日是什么时候?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