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营业执照年检需要什么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年检需要的材料有: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八)企业参保险种、参保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累计欠缴金额社保信息;
(九)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计信息。
二、不准确信息的更正
企业发现其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能正应当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及理由与年报信息同时公示。更正信息流程参考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流程。
三、法律责任
企业应当对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一)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二)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调整为“失信”,用红色字体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降低为“严重失信”,用黑色字体标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各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惩戒措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亦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每个在市场上经营并得到盈利的组织或者个人都要在工商部门的管理下办理相关的营业资格的证件,但是在办理之后也并不是长期有效而是必须要在每一年的规定时间里进行资格的审查,这也是方便国家的管理以及应对市场变化的速度导致许多主体的消亡的情况。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