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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
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办理他项权利设定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三、办理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抵押申请表;
3、抵押合同;
4、证明房屋价值的资料;
5、委托书;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7、非住宅房屋抵押的提交土地使用证;
8、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职代会决议;
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
综上所述,人们将房产抵押出去,可以从银行拿到贷款,办抵押手续的时候,需要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保管。银行行使这个权利有一定限制,应当在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借款人无法偿还本息造成违约的,银行可以凭借他项权证主张对房产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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