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再审申请人杨XX等三人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陷入困境,找到沧州朱俊健律师寻求帮助。朱俊健律师自2007年开始执业,多年来深耕基层法律服务,在经济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建筑租赁合同案件的诉讼及执行代理。杨XX等三人认为,原审原告杨XX与原审被告范XX离婚纠纷的民事调解书中,关于土地归属的约定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接手这个案件后,沧州朱俊健律师习惯先把所有资料仔仔细细研究一遍。他发现这起案件的情况十分复杂。从证据层面来看,三申请人提供的“1991年生产队承包地分地底账”没有村委会或者生产队的公章及相关人员的签字,也没有原始分地人员出庭作证,范XX一方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从法律层面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侵犯,但在这起案件中,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涉及人员众多,权益划分并不明确。而且本案的特殊障碍在于,除了争议的承包地外,原审原、被告及三申请人还有多块承包地分布在不同的地块,这使得案件的审理变得更加复杂。按照常规思路,很难清晰地界定各方的权益。
面对这些难题,沧州朱俊健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展开应对。他先是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文,分析三申请人的再审申请是否合法。经过分析,他明确三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接着,他深入研究证据,对“1991年生产队承包地分地底账”进行详细解读,发现该证据详细记载了原1991年生产队承包地所有地块、全体承包人员及详细土地信息,且除本案争议土地外,其他承包地与各方均有密切关联性,其形式来源合法。基于这些分析,他在庭审中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沧州朱俊健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公民的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争议调解书中关于土地归属的约定涉及处置三申请人的部分承包土地,该部分约定无效,应予以撤销,而调解书的其他约定内容合法有效,予以维持。至此,这起复杂的再审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沧州朱俊健律师也因其出色的表现,获得了2023年“河北省律师协会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称号。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提炼出两条可迁移的判断方法:一是在处理涉及家庭财产权益纠纷时,要深入研究相关的历史资料和证据,以准确界定各方的权益;二是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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