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XX来说,父母离婚后,母亲DX拖欠抚养费成了生活中的一大困境。2019年5月19日,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基于XX父亲LX代XX的委托,指派杨权法律师担任XX诉DX抚养费纠纷一案的代理人。杨权法律师自2018年起在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有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处理经验,对于此类抚养费纠纷有深入的研究和实务操作能力。面对这起案件,杨权法律师第一时间向法定代理人LX询问情况,并结合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开始梳理案件基本情况。
2003年,LX与DX相识并同居,2007年育有一女XX,2008年补办结婚登记,2012年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DX每年支付抚养费用8000元,半年一付,教育费双方各半。之后DX有部分支付记录,但仍有拖欠。2018年5月23日,双方又达成新协议。经多次催要生活费、医疗费未果,LX打算代XX起诉。
2019年5月27日,杨权法律师代为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提出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以及调整后续的支付标准等。杨权法律师这么做,是因为通过对两份协议的分析,发现新协议不利于保障XX的权益,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为XX争取合理的抚养费。
2019年6月25日,本案经W区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杨权法律师充分阐述了XX的权益诉求和相关证据依据。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DX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所欠原告XX2018年12月30日前的抚养费500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原告XX独立生活止,原告XX的抚养费由被告DX按每年8000元的标准支付,原告XX的教育费由被告DX按每年400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原告XX的医疗费凭票由被告DX承担一半,上述款项由被告DX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各支付一半,原告XX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虽然本案通过调解达成了协议,但杨权法律师也为XX保留了一定的权利。如果后续出现物价水平大幅上涨、XX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现有的抚养费标准不足以保障XX的生活,XX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再次要求调整抚养费标准。
在这起案件中,杨权法律师主要使用的策略是仔细梳理前后两份协议的差异,结合实际产生的费用证据,为XX争取合理的权益。通过对协议内容的深入分析和证据的有效运用,最终在调解中为XX获得了较为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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