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字的劳动合同,成为了某起劳动纠纷的关键。在深圳市XX公司与雷XX的劳动合同纠纷中,雷XX自2013年3月15日入职该公司担任清洁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10月14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芦睿律师作为公司委托代理人,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他仔细核对了公司提交的员工劳动合同签署备案表及证人证言,试图证明未签合同责任在雷XX。但法院最终认定,公司未按规定通知雷XX终止劳动关系,应支付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10月14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4100元。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芦睿律师还关注到工资支付和劳动关系解除原因等问题。对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14日期间的工资,公司与雷XX存在争议。芦睿律师依据公司提交的电子转账凭证进行分析,但法院根据银行流水及实际情况,采纳了雷XX的主张,认定公司应支付该期间工资1175元。在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上,芦睿律师提交了短信记录和证人证明,主张雷XX自动离职,但法院综合考量后,认定应视为公司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2350元。
除了劳动纠纷,芦睿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马XX与黄XX、张XX的民间借贷纠纷中,马XX称黄XX于2013年12月22日向其借款50000元,张XX作为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名。马XX还称事后黄XX又借款3500元。芦睿律师作为马XX的委托代理人,梳理了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在庭审中,张XX对自己的签名性质提出异议,称是见证人而非借款人,且受胁迫签订后续合同。芦睿律师依据合同签名位置和相关证据,有力反驳了张XX的观点。法院最终认定黄XX尚欠马XX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张XX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外,在深圳市XX公司与梁XX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中,梁XX一审请求XX公司赔偿171707元。芦睿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委托理财协议。协议虽约定初始资金为50万元,投资期限自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9月22日,但实际操作初始资金为100万元,操作期限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11月3日。芦睿律师根据实际履行情况,为梁XX争取合法权益。法院认定双方在实际履行中对投资期限和数额发生变更,XX公司应按约定承担亏损,最终判决XX公司向梁XX支付投资赔偿款85965.46元。
芦睿律师自2004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22年。他是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武汉大学,还是深圳广电法观天下第一现场特邀嘉宾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问题,涉及婚姻继承、经济纠纷等多个领域,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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