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在城区的一个路口,两台机动车发生剧烈碰撞。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左转时未避让直行的小型客车,最终交警认定货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小型客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刘勇律师的当事人是客车上的无责乘客,同车还有多名伤者。该当事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了严重的双侧骨折,肱骨、股骨双侧均为粉碎性骨折。当事人入院治疗了18天,且早年存在股骨骨折手术的旧病史。此次事故产生了七万余元的医疗费,其中道路救助基金垫付了大额的抢救费用。
治疗结束后,当事人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机构综合考虑本次新鲜移位骨折的伤情,出具了十级伤残的结论。同时,鉴定机构核定了300天的误工期、90天的护理期、90天的营养期,以及后续取钢板手术费用一万两千元。然而,当事人在与各责任方协商理赔的全程却受到了重重阻碍。承保货车的保险公司提出了多项拒赔、减损主张。他们以伤者存在既往骨折史为由,主张本次伤残不完全由交通事故造成,当庭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保险公司还拒绝认可医嘱外购抗凝药物与复查票据,要求剔除全部非医保医疗费用。对于护理费,他们仅同意赔付住院的18天,不采纳鉴定给出的长周期护理、营养、误工期限。此外,保险公司主张二次手术费、鉴定费属于间接损失,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并且提出同车有多名伤者,交强险份额需要预留,大幅压低了对我方当事人的赔付比例。货车挂靠的运输公司、两名肇事驾驶人均拒不出面协商,各方互相推诿,使得当事人维权陷入困境。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委托了辽宁少卓律师事务所的刘勇律师全权处理本案。刘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工作中。他第一时间归集了全套住院手术记录、每日病程、影像报告、医嘱单、外购药发票、复查收费凭证等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细致分析,他完整地区分了旧骨折愈合部位与本次新鲜移位骨折。同时,刘勇律师对接司法鉴定机构,调取了书面答复意见,从而固定了伤残与本次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核心证据。
随后,刘勇律师开始梳理诉讼主体,包括牵引车、挂靠公司、主次两车保险公司、两名驾驶人以及救助基金。他精准核算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等十余项法定损失。同时,结合多名伤者的总损失测算出交强险的分配比例,并起草了完整的民事诉状进行立案。
在庭审阶段,刘勇律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证据准备,针对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以及各项减损抗辩,逐一结合病历、鉴定答复以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进行举证辩论。他详细论证了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伤残参与度存在其他因素,因此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刘勇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驳回了保险公司的全部抗辩。法院一是不予准许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的申请,认可了十级伤残鉴定结论的合法有效;二是按照多名伤者损失比例划分交强险限额,交强险医疗费额度优先返还救助基金垫付款项;三是超出保险限额的损失由主责车辆商业三者险承担70%的赔付责任,剩余30%由次责驾驶人自行承担;四是全额支持一万两千元后续手术费、全周期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外购药、复查费全部计入赔偿总额;五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鉴定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当事人的全部合理损失得以足额实现。
在这起案件中,刘勇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他对新旧伤情进行了专业区分,通过完整调取手术记录、鉴定书面回复等客观证据,清晰证明了本次为新鲜移位骨折,伤残后果直接由本次撞击造成,从根源驳回了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诉求,保住了伤残赔偿基础。同时,他闭环整理全套医疗证据,将医嘱外购药品、后期复查等保险公司不予认可的支出全部纳入赔付范围,使得保险公司无证据支撑的非医保剔除主张未被法院采信。在多人事故中,他精准测算交强险分配比例,在有限的保险额度内最大化了当事人的赔付金额,避免了同车伤者分薄赔偿。此外,刘勇律师还实现了一案双解,同步处理了伤者索赔与救助基金垫付款追偿的问题,无需当事人分开两次诉讼,大幅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并且,他提供了全流程一站式代办服务,从证据整理、司法鉴定对接,到立案、开庭,全程由他处理,当事人仅需提供基础材料,无需多方对接失联的肇事主体。
在交通事故理赔实务中,伤者存在旧伤、同车多人受伤等情况较为常见。辽宁锦州刘勇律师处理的这起案件,凸显了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细致收集和整理证据的重要性。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证据支持,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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