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某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为二被告的商务酒店进行装饰装修,然而该工程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也没有对账单和工程结算单。工程完工之后,原告声称二被告仍拖欠工程款856158元,经多番催要无果,原告无奈之下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证据突破点:
阎乔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案件证据零散且缺乏关键文件。主要证据是原告保留的一些施工图纸、原材料采购单、工人考勤表等碎片化信息。施工图纸是手绘纸质版本,略有磨损,标注了部分装修区域及设计构思;原材料采购单为电子版表格,记录了采购日期、材料类型与数量等;工人考勤表是纸质手写,记录着每日出勤人员。阎乔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能力画像:
阎乔是法律硕士,还是律协委员,主攻民商法。多年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经验,让其在面对合同关系不明确的纠纷时,能迅速理解复杂的商业关系和交易流程。同时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公司、企业诉讼事宜,接触大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合同模式与案例,使她形成独特的处理思路,能快速找到切入点和解决办法。
办案时间线(核心动作):
接案后,阎乔第一时间对全案卷宗进行详细阅卷。凭借其法学硕士的深厚专业知识,她敏锐察觉到案件证据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缺乏书面合同和结算单。考虑到自己曾为多家大型国企、公司处理诉讼事宜,积累了丰富的商业谈判经验,阎乔决定尝试与被告方进行沟通协商。她约见了被告相关负责人,提交了一份详尽的案件分析报告,阐述原告施工事实和欠款依据。之后,阎乔又针对双方可能存在的分歧,精心制作了一份调解方案,详细列出付款金额、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最终结果: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716000元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届满再退回。同时协议明确了逾期付款责任,约定案涉装饰装修合同产生的纠纷一次性解决。结案前,阎乔提交了一份调解确认书,详细记录调解协议各项条款,确保协议得到合法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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