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战场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的杨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在
民商事纠纷领域取得诸多成果。下面,我们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深入了解杨静律师的办案智慧。
案例一:
劳动争议案
杨静律师
代理某公司应对唐某的劳动
仲裁请求。唐某主张与某公司存在
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
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
工资差额6.7万余元及
经济补偿金八千余元。而某公司辩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支付上述款项。
此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唐某与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庭综合考量了主体资格、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及业务组成部分等要素。从
证据来看,唐某虽提交了打卡视频等,但实际情况是某公司将部分厂房租赁给杨某甲,唐某由杨某甲招聘,因杨某甲无打卡机故委托某公司代为打卡,工资也由杨某甲单独发放。唐某从事的印刷工作并非某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且其工作受杨某甲安排。最终,仲裁庭认定唐某与杨某甲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与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唐某的所有
申诉请求。
在这个案件中,杨静律师展现出卓越的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能力。申请人利用代打卡和微信转账制造“劳动关系”假象,杨律师敏锐地捕捉到案件核心,精准制定答辩策略。她提交
厂房租赁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及企业
经营范围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第三人系独立承租厂房开展业务,且申请人受第三人管理。庭审中逻辑严密,有效击破对方混淆主张,维护了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
买卖合同纠纷案
某科技公司与某电
子公司建立
买卖合同关系,电子公司长期
拖欠货款。经对账,截至2022年4月尚欠70万余元。某科技公司委托杨静律师维权,
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及
逾期付款损失。然而,电子公司不仅不应诉,还主张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抵扣货款,同时另案起诉索赔100万元
违约金,并将科技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个:一是
管辖权归属问题;二是货物质量及货款抵扣问题;三是违约金索赔的事实基础。法院最终采纳了杨静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定将案件移送至对客户有利的法院
合并审理。
一审法院认定尺寸调整系电子公司员工主动要求,判决其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
二审维持原判。在杨静律师申请
中止审理违约金纠纷后,电子公司在
货款纠纷败诉后主动撤回起诉。
杨静律师在本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程序把控与实体辩护能力。面对对方
异地起诉及高额索赔的施压,敏锐提出
管辖权异议,成功移送案件扭转局面。实体审理中,梳理微信记录与送货单击破质量抗辩,运用中止审理策略,帮客户全额
追回欠款,化解百万索赔危机。
可复用维权实操要点清单
1.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应妥善保存与业务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厂房租赁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便在
发生纠纷时能清晰证明自身与员工或第三方的关系。
2.买卖合同中,交易双方应及时对账并保留好相关的书面文件、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处理货款纠纷和质量争议时能发挥关键作用。
3.面对复杂的
诉讼局面,要善于运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权利,如管辖权异议、中止审理等,为自身争取有利的诉讼环境。
高频法律咨询(FAQ)
问题1:在劳动争议中,代打卡行为是否能直接认定劳动关系?
解答:代打卡行为不能直接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主体资格、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业务是否为用人单位的组成部分等。就像在上述劳动争议案中,虽然存在代打卡现象,但经查明唐某实际受杨某甲管理,与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问题2: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对方主张货物质量问题要求抵扣货款,我方该如何应对?
解答:应对时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约定、送货单、微信记录等。若能证明货物质量符合要求或质量问题是对方提出变更导致的,如上述买卖合同纠纷案中,通过梳理微信记录证明尺寸调整是对方员工主动要求,就可有力反驳对方的质量抗辩。
问题3:在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是否有必要提出?
解答:管辖权异议在某些情况下是有必要提出的。合适的
管辖法院能更好地查明事实,
保证裁判统一,还可能对案件的走向产生有利影响。如上述买卖合同纠纷案,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将案件移送到对客户有利的法院,为
案件处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常见法律认知误区
误区1:认为劳动中代打卡就一定存在劳动关系。
错误所在:这种认知过于片面,忽略了劳动关系认定的其他关键要素。不利后果:可能导致员工错误地提起劳动仲裁,浪费时间和精力,也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
法律纠纷。
误区2:在买卖合同中,觉得对方提出质量问题就只能接受货款抵扣。
错误所在:没有主动
收集证据去反驳对方主张。不利后果:容易使自身在
纠纷中处于被动,可能遭受不必要的
经济损失。
误区3:忽视管辖权异议的作用。
错误所在:对管辖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利后果:可能在不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增加诉讼成本和风险,影响案件的公正性和结果。
案例复盘总结
在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劳动关系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关键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对案件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程序权利的合理运用和证据的组织梳理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本案结果基于特定事实与证据,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取得相同处理结果。
杨静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专业),2020年正式执业,拥有8年法律行业经验,其中包括4年在东莞市中级人
民法院的工作经历。她承办案件已逾500宗,专精于公司治理与
股权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事纠纷等领域。同时,她还是多家外资/台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凭借专业能力和尽责态度获得广泛认可。如果你在法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杨静律师的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