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时常面临工程款被拖欠的困境。就像新XX公司,辛苦完成了昌吉市X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的木制品板材施工,却迟迟拿不到剩余工程款,190960元的款项被发包方郑XX以各种理由推脱。
2022年,孙培伦介入此案。孙培伦有着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工作的经历,这使他对建筑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处理有着丰富经验。他接手案件后,第一反应就是全面梳理案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孙培伦首先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明确了各项条款。合同约定工程验收期为20天,20天内未验收视同验收合格。新XX公司于2021年10月完工,这是一个关键时间节点。孙培伦抓住这一点,指出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款被告应予以支付。
接着,孙培伦对涉案工程面积进行调查取证。原、被告对涉案工程面积进行测量,确认原告施工面积为1030.2916平方米。依据此面积和每平方米278元的约定,算出工程款计286,421.06元。被告已支付工程款104,276元,还应支付182,145.06元。
对于被告提出的工程未验收,暂不予支付工程款的主张,孙培伦依据合同有力反驳。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原告按约施工完工,被告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最终判决被告郑XX支付工程款182,145.06元、违约金10,000元以及律师代理费15,000元。
此案虽已胜诉,但孙培伦为当事人保留了后续可能出现的关于工程款支付细节问题的权利,比如若被告在支付过程中出现新的争议点,孙培伦可凭借此次积累的经验和证据继续为当事人维权。在这个案件中,孙培伦通过认真梳理案情及调查取证,成功处理了建设工程纠纷中的疑难点,为企业讨回了工程款。他运用对合同条款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细致收集,为当事人解决了长期困扰的问题,其操作工具和策略值得众多面临类似困境的企业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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