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很多人在借钱时都会打借条,觉得有了借条就有了保障。可有时候会遇到这种情况,借条打了,出借人把钱给了借款人,结果到了还钱的时候,借款人却翻脸不认账,坚称自己没收到借款。这时候就麻烦了,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说的是真的呢?这就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打了借条但不承认收到借款,该由谁来举证?
一、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有个基本的举证原则叫“谁主张,谁举证”。简单来说,就是谁提出一个主张,谁就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主张是真实的。在打了借条但不承认收到借款的纠纷里,出借人主张自己已经把钱借给了借款人,借款人主张自己没收到钱,按照这个原则,双方都得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
比如,出借人说自己通过银行转账把钱给了借款人,那出借人就需要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要是借款人说自己没收到钱,也得拿出能证明自己说法的证据,像证明借款当天自己不在本地,或者有其他合理的理由不可能收到这笔钱。
二、借条的证明效力
借条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一般情况下,有了借条,就可以初步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有借款的约定。但借条只能证明双方有借款的合意,并不能直接证明出借人已经把钱给了借款人。所以,光有借条还不够,出借人还得证明自己已经实际交付了借款。
举个例子,小张给小李打了借条借了5万块钱,小李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小张还钱。小张说自己没收到钱,这时候小李光有借条是不行的,还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把5万块钱给了小张。
三、出借人的举证责任
出借人要证明自己已经把钱给了借款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银行转账记录就是很好的证据。要是通过现金交付的,就得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比如在场的证人证言,或者借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据等。
比如,老王借给老张1万块现金,老张打了借条。后来老张不承认收到钱,老王就找了当时在场的朋友作证,证明自己把钱给了老张。同时,老王还拿出了老张写的收款收据,这些证据就能证明老王已经把钱给了老张。
四、借款人的举证责任
借款人不承认收到借款,也得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借款人可以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流水,证明在借条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这笔钱。或者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有合理的理由不可能收到借款。
比如,小赵给小钱打了借条,但小钱说自己没收到钱。小钱提供了自己当天在外地出差的机票和酒店入住记录,证明自己当天不在本地,不可能收到小赵给的钱。
在打了借条但不承认收到借款的纠纷里,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有举证责任。出借人要证明自己已经实际交付了借款,借款人要证明自己没收到借款。双方都得拿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样才能在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处理完这种借贷纠纷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比如借款人明明有钱却拒不还钱,这时候该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又该注意些什么呢?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没那么简单。要是遇到这些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