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
1、离婚时法院将子女判给对方,后来状况发生变化,想自己抚养子女,这在法律上称为抚养权的变更。抚养权变更的方式有两种:协议和起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3、因此只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对抚养费如何支付也达成了一致,没有矛盾和纠纷,就可以了。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变更就须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4、上述《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该《具体意见》的16条还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从信中可知你女儿今年有11岁了,她愿意跟你一起生活,你现在又有抚养能力,因此你不仅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而且法院根据上述第16条第3项规定也会判决支持你的。
综上所述,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病或者伤残无力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子女与抚养人共同生活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10周岁以上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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