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2025年9月12日,他与四川XX公司、蔡X及案外人签订了《xx县绒xx村xx产业项目协议书》,协议明确规定四川XX公司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王XX支付项目进度款余款600,000元,用于支付材料款和民工工资。然而,由于被告公司账户冻结,这笔款项一直未能支付。王XX多次催讨,均未得到有效回应,自主维权陷入了僵局。
面对这样的被动局面,王XX通过正规途径找到了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的肖康律师。肖康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且他毕业于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专业能力值得信赖。
肖康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他第一时间赶赴xx县绒xx村,实地调查案涉项目现场。在调查过程中,他收集了项目初验合格证明、施工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全面还原案件事实。经调查得知,被告四川XX公司作为案涉项目总承包单位,将劳务部分分包给王XX后,因自身账户冻结无法按期支付进度款。2025年9月12日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对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作出了明确约定,但被告却未履行。肖康律师准确把握案件突破口,将诉讼请求分为两部分:一是依据协议书主张工程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损失;二是依据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股东蔡X在认缴但未实缴的5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二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肖康律师向法庭提交了《xx县绒xx村xx产业项目协议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项目现场照片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了被告公司的付款义务及违约事实。针对股东责任问题,肖康律师详细梳理了被告蔡X的认缴出资情况,主张其认缴出资期限虽为2050年9月30日,但公司已实际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符合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定情形。虽法院最终未支持该项诉请,但肖康律师对法律前沿问题的准确把握,为委托人后续执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最终,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四川XX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付款及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判决被告四川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XX支付600,000元劳务费及资金占用损失,同时驳回原告关于股东蔡X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请。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四川XX公司负担。
普通民众法律避坑建议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在遇到类似的工程款纠纷时,首先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像本案中的项目初验合格证明、施工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等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以便在出现纠纷时有据可依。当遇到纠纷时,不要盲目自行维权,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在涉及股东出资责任等复杂法律问题时,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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