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实施后出现的新规定,不少人在申请离婚后,冷静期内又不想离了,就会疑惑这离婚冷静期该怎么撤销。其实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的情况还挺常见的,毕竟婚姻不是小事,很多人可能一时冲动就去申请了离婚,冷静下来又反悔了。那到底该如何撤销离婚冷静期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了解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离婚登记处理表》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小张冷静下来不想离了,在冷静期内,他就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主动撤回申请的流程
如果一方或双方在冷静期内反悔,决定不离婚了,要主动撤回离婚申请。首先,需要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后,亲自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例如,小王和小赵申请离婚后,小赵在冷静期内改变了主意,他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来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过工作人员核实,顺利拿到了《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离婚申请就被撤回了。
三、视为撤回申请的情况
除了主动撤回申请外,还有一种情况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就是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下,不管双方是不是真的不想离了,都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申请。
比如,小刘和小孙申请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三十天内两人都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注意事项
在处理离婚冷静期撤销的问题时,要注意一些细节。一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操作,无论是主动撤回还是视为撤回,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二是要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撤回申请的办理。三是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内达成了新的协议,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了新的约定,要及时记录下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比如,小陈和小周在冷静期内重新协商了财产分割问题,签订了新的协议,在撤回离婚申请时,这个新协议也可以作为参考。
离婚冷静期撤销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但之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之前在离婚申请过程中涉及的财产分割讨论、子女抚养协商等,是否会因为撤销离婚而产生新的矛盾。如果在处理这些后续问题时遇到困难,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你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让你在婚姻生活中少些烦恼,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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