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的维持放弃有什么区别?
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
专利维持的作用在于:
1、专利维持时间是评价专利维持制度优劣和反映专利制度运行绩效的关键指标之一。
2、专利维持时间反映创新主体的专利运用和管理能力。
3、专利维持时间反映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
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行使放弃权,以书面声明的方式提出放弃专利权的,一经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其发明创造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公有技术,任何人都可以不经许可自由使用,并无须向其支付报酬。
二、专利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1、初步审查。专利主管机关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申请形式要求的规定。
2、早期公开。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授权登记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专利权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持有人维持和放弃是对专利权做出的行为表示,两者有本质不同,维持是用缴纳专利权费用的方式让专利期限延长,为自己使用。而放弃则用声明的方式不再享受专利权,放弃专利应当在专利权期限之内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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