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九江的法律界,张韩灵律师是颇受关注的业内人士。他毕业于英国斯旺西大学,硕士阶段主修国际海商法专业。留学期间,他系统研习了《海牙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等国际海事公约,深入探索船舶碰撞、海上货物运输等前沿法律问题,还参与多项海事案例模拟法庭实训,培养了运用普通法思维解决复杂国际商事争议的能力。
归国后,张韩灵律师曾在九江地区大型建筑工程公司担任专职法务。他全程参与工程合同管理、招投标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积累了深厚的建筑行业一线经验,对施工企业运营中的法律痛点与风险节点能精准把握。如今,他就职于江西九疆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涵盖海事海商、建设工程、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等方向。
在众多案件中,王某某与张XX离婚纠纷调解案充分展现了张韩灵律师的专业能力。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XX婚后不久,被告便暴露出暴躁、不负责任的性格缺陷,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二十余年间,被告长期对原告实施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严重暴力事件不下数十次。某年某月某日晚,被告酗酒回家后再次殴打原告,致其肋骨骨折、头晕目眩,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此外,被告长期无稳定工作和收入,沉迷打牌、酗酒等恶习,家庭开支几乎全靠原告工作所得维系。
原告王某某诉请判令准予离婚,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因其为无过错方应多分房产份额,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且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告虽同意离婚,但双方在财产分割及补偿方面存在争议。
张韩灵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代理过程中系统收集并整理了关键证据。他收集了公安机关《接处警登记表》《家庭暴力告诫书》以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形成了完整的家暴证据链,使被告的过错行为在法律上得到充分证明,为后续调解中原告获得房产全部所有权及经济补偿奠定了有力的事实基础。
在财产分割谈判中,原告主张房产分割比例为自己占较高比例、被告占较低比例。但张韩灵律师凭借出色的谈判能力,为原告争取到比主张更为有利的结果。最终调解方案确定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仅需向被告支付补偿款若干元。结合案涉房屋的市场价值,这一方案使原告实际上获得了远超其主张比例的房产份额,充分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和女方的倾斜保护。
为保障原告顺利入住并实现“人房分离”,调解协议明确约定被告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前搬离房屋。这一约定期限清晰、具体,避免了离婚后因共有房屋的居住问题引发二次纠纷。同时,被告搬离后,原告将于某年某月某日前支付补偿款,形成了“搬离与付款”的清晰衔接,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稳过渡。
此外,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若进入庭审对抗,被害人往往需当庭陈述遭受暴力的细节,会造成“二次伤害”。张韩灵律师以扎实的证据准备和专业的谈判能力,推动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这样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公开庭审中情感创伤的二次暴露,体现了家事纠纷中“以调促和、以和护人”的专业人文关怀。
原告同时主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元。张韩灵律师通过充分准备家暴证据,使被告意识到诉讼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包括公开认定家暴事实、可能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等。最终,被告在调解中让步,接受房屋所有权归原告、由原告支付补偿款的方案。法院最终未在调解书中认定被告存在家暴行为,避免了被告的社会评价受损,而在财产分割上实现了对原告更为有利的结果,这也是张韩灵律师在调解谈判中综合利益权衡的重要成果。
张韩灵律师在本案中,以公安机关告诫书和司法鉴定意见书为核心证据完整固定家暴事实,以财产分割中房屋所有权归原告的调解方案实现远超法定分割比例的权益保护,以搬离期限的精准设置避免离婚后二次纠纷。他让一名遭受长期家庭暴力的女性当事人,以最少的二次伤害、最快的速度和最优的财产分配方案走出不幸婚姻,充分彰显了律师在家事纠纷中“以法律赋权受害人、以调解实现权益最大化”的专业价值。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