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的证据应该准备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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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5、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证据。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
变更抚养权的证据应该准备哪些

一、变更抚养权证据应该准备哪些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

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

5、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

二、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

协议变更: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诉讼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离婚后的夫妻,如果有婚生子女的,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时,常会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民事诉讼的原则之一为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提交变更抚养权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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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证据应该准备哪些
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孩子的,可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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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变更抚养费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离婚时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子女可以再次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是否能够变更抚养费,关键是看是否有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谓必要性,就是指现有的抚养费已经不能够满足或者超出了被抚养人的客观需要,例如孩子原来需要一个月花800元,但是孩子上学了,需要每个月花2020元。所谓可能性,是指抚养人的承受能力或者收入水平,例如,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原来收入3000元,而其现在收入IOOOO元,那么其就可以负担新增的抚养费。一般来说,只有具有了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才会得到的支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以再次,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所以,若要变更抚养费,我们需要向人民提交的相应证据主要是:
(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
(2)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只有通过上述证据,我们才可以证明有变更抚养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变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才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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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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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争取抚养权证据: 1、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比如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或者证明自己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对方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比如证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是爷爷奶奶照顾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5、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证明对方已有恋人且有结婚的可能,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 二、变更抚养权证据: 1、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2、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果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孩子的,可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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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变更法人代表应该如何变更?
公司法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一般是由公司的CEO或者是总经理来担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只能是一个人,那么公司法变更法人代表应该如何变更?由于公司的政策的调整常常会更换法人,下面就由律图小编来为您解答怎么变更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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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变更抚养权]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 ”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 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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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抚养权的变更,想请问律师变更抚养权的有效证据是怎样的,怎样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律师回复]
一、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怎样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2、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3、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4、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5、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问题解答如下,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我国没有规定侵犯抚养权的法律责任,抚养权一般是父母对孩子的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就形成一方实际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形式。现实生活中可能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拒不把孩子交给抚养权一方父母或实际抚养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这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孩子不是物品可以强行由带到什么地方,并且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这类执行难度较大,一般是传唤不配合一方或对不配合一方进行拘留等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1.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问题解答如下,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我国没有规定侵犯抚养权的法律责任,抚养权一般是父母对孩子的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就形成一方实际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形式。现实生活中可能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拒不把孩子交给抚养权一方父母或实际抚养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这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孩子不是物品可以强行由带到什么地方,并且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这类执行难度较大,一般是传唤不配合一方或对不配合一方进行拘留等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1.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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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应具备什么条件
1、本身就已经存在合同关系。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合同内容作出相应的变更。3、在变更合同的时候要遵守法定的一些方式,否则合同变更之后也是无效的。4、在合同内容方面必须要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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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变更抚养费有什么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变更抚养费有什么依据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抚养费有哪些依据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给付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既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同时也应该结合被抚养人的成长!抚养费能否变更以及如何变更时,应以离婚协议为基础,重点审查离婚协议签订的背景,被抚养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是否出现必要的变更情形。针对具体案件时,既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同时又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能否保证子女的正常生活、教育和就医。比如:抚养子女的一方,尽管协议约定不要求另一方负担抚养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应予以变更。在夫妻双方均具备较好抚养能力时,对于一方要求以另一方收入作为衡量标准重新确定另一方的抚养责任的,则不应准许。只要抚养人一方自身具备的抚养条件能够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就不以另一方收入的20%或30%来衡量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的多少。
应充分考虑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意见也规定,子女有正当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上述规定中提及的“必要时”和“正当理由”实际是比较宽泛的概念,很难让人准确界定哪些是必要时或是正当理由,哪些又不是。但是我们从中不难体会到这些法律规范的立法意图,其实质是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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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问题解答如下,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我国没有规定侵犯抚养权的法律责任,抚养权一般是父母对孩子的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就形成一方实际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形式。现实生活中可能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拒不把孩子交给抚养权一方父母或实际抚养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这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孩子不是物品可以强行由带到什么地方,并且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这类执行难度较大,一般是传唤不配合一方或对不配合一方进行拘留等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1.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变更抚养费有哪些依据
[律师回复] 对于变更抚养费有哪些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抚养费有哪些依据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给付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既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同时也应该结合被抚养人的成长!抚养费能否变更以及如何变更时,应以离婚协议为基础,重点审查离婚协议签订的背景,被抚养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是否出现必要的变更情形。针对具体案件时,既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同时又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能否保证子女的正常生活、教育和就医。比如:抚养子女的一方,尽管协议约定不要求另一方负担抚养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应予以变更。在夫妻双方均具备较好抚养能力时,对于一方要求以另一方收入作为衡量标准重新确定另一方的抚养责任的,则不应准许。只要抚养人一方自身具备的抚养条件能够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就不以另一方收入的20%或30%来衡量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的多少。
应充分考虑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意见也规定,子女有正当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上述规定中提及的“必要时”和“正当理由”实际是比较宽泛的概念,很难让人准确界定哪些是必要时或是正当理由,哪些又不是。但是我们从中不难体会到这些法律规范的立法意图,其实质是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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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办理股权变更?
在生活中,由于工作需要,我们时常需要把公司的股权进行变更,那么我们就会有一个疑问,到底应该如何办理股权变更呢?办理股权变更有一套特定的程序,今天,小编将针对办理股权变更的程序流程,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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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依据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变更抚养权的依据有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据此可知,对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在判决时,既要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又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时还要照顾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这种情况下,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的事项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2、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例来看,家长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经常变更居住地、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等等,都可以作为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重要证据来考虑。
3、收集变更抚养关系证据途径。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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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抚养条件是否发生不利于被抚养人的重大变化是判断抚养关系是否需要变更的重要标准。
因此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收集以下证据证明:
1、如对方收入降低无法维持子女生活,可以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如因对方拖欠他人的债务,可向他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者通过最高人民网查询其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向对方的邻居、朋友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4、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司法意见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费包括哪些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变更抚养费包括哪些依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变更抚养费有哪些依据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给付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既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同时也应该结合被抚养人的成长!抚养费能否变更以及如何变更时,应以离婚协议为基础,重点审查离婚协议签订的背景,被抚养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是否出现必要的变更情形。针对具体案件时,既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同时又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能否保证子女的正常生活、教育和就医。比如:抚养子女的一方,尽管协议约定不要求另一方负担抚养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应予以变更。在夫妻双方均具备较好抚养能力时,对于一方要求以另一方收入作为衡量标准重新确定另一方的抚养责任的,则不应准许。只要抚养人一方自身具备的抚养条件能够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就不以另一方收入的20%或30%来衡量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的多少。
应充分考虑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意见也规定,子女有正当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上述规定中提及的“必要时”和“正当理由”实际是比较宽泛的概念,很难让人准确界定哪些是必要时或是正当理由,哪些又不是。但是我们从中不难体会到这些法律规范的立法意图,其实质是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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