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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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不一定会导致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他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在一般保证当中主债务中断的话,那么随之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中断。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一、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一定中断。形成此种情形的原因主要是,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不同,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二、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短期诉讼

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长期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就为3-20年。诉讼时效为4年的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当代社会诉讼时效是非常的重要的,当然诉讼时效是存在着中断和终止的情况的,因此不同的情况之下它所导致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如果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属于一种连带保证的话,那么前者中断后者也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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