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原告XX与被告西XXXX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XX以“劳务大包”形式承包日喀则市珠峰农产品集散及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涵盖木工、土建、水电等劳务及辅材。合同单价770元/㎡,工程保修期1年,质保金为结算总价的3%。2021年7月,XX完成主体工程,双方结算实际施工面积19,843.26㎡,总工程款15,279,310.2元。XX公司已支付部分款项,扣除质保金后,尚欠劳务费387,230.9元。2022年7月质保期届满,XX公司以“设备间地基下沉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返还质保金及支付剩余劳务费。XX自行维权时,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难以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证据链条,陷入了被动局面。
之后,XX通过朋友推荐,联系到了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卓玛律师。卓玛律师自2017年踏入法律行业,至今已专职执业六年有余,服务地区为西藏-日喀则。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接受了XX的委托。
接手案件后,卓玛律师首先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她仔细审查了《劳务分包合同》,发现其中明确约定“基坑开挖、回填由甲方(XX公司)提供机械设备,乙方(XX)配合”,且XX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同时,她收集了XX公司与XX的通话录音、工程款支付明细表等证据,证实了欠付金额及质保金数额。此外,鉴定报告显示地基下沉系“填土层压实度不足”,该工序由XX公司负责;监理单位验收记录、项目管理群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过程经XX公司技术总工确认。这些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法律关系拆解方面,卓玛律师指出,因XX公司及XX均无相应资质,《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已实际使用,XX有权主张工程款。对于质量责任,地基回填由XX公司提供设备并负责监督,XX仅提供劳务配合,质量问题责任应由XX公司承担。关于质保金返还,工程主体已于2023年2月完工,质保期1年届满,XX公司无证据证明存在其他保修事项,应返还质保金。
在庭审筹备过程中,卓玛律师精心准备了代理词,对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阐述。她以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有力地支持了XX的主张。
最终,日喀则市XX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XX公司向XX支付质量保证金458,304元,支付劳务工程款387,230.9元,驳回XX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
通过这个案件,普通民众在遇到类似的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时,首先要注意签订详细、明确的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清晰界定。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各种证据,如合同、验收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当遇到纠纷时,不要盲目维权,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理清法律关系,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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