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原告是XX,被告是某建设公司。某建设公司中标四项工业园建设项目后,分别在2018年10月、2019年6月至8月,与XX签订了四份《工程内部承包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工程总价按建设单位结算总额算,XX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设公司收到甲方工程款,扣除XX承担费用后需及时把余款转给XX。XX如期完工,建设单位也把工程款全额打到了建设公司账户,可建设公司却拖欠工程款,这让XX陷入了困境。"
"建设公司辩称,双方不存在违法分包,内部承包协议签完四天就收回了原件;还说XX只是项目负责人,每月劳务报酬10000元含社保;XX缴纳的保证金已返还,还由其女儿代收了款项,公司承担税金等。这一系列说辞,差点让XX陷入有理说不清的境地,踩了拿不到工程款的大坑。"
"走投无路的XX找到了新疆朱玉杰律师事务所的王丽霞律师。王丽霞律师拥有执业近三年的经验,处理过各类案件360余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颇为擅长。王丽霞律师介入后,仔细梳理了案件。她发现,虽然建设公司极力否认,但内部承包及补充协议的实质是XX借用资质挂靠施工,这一关键点将成为胜诉的关键。"
"接下来,王丽霞律师展开了一系列关键行动。她带领团队梳理内部承包协议、对账记录、关联裁判文书等全套证据,通过这些证据做实了XX实际施工人的身份。面对建设公司的抗辩,她精准论证挂靠协议无效、违法管理费不予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厘清税金抵扣规则,详细核算出欠付工程款本金与利息。她的每一步行动都有法律依据,每一个策略都针对建设公司的抗辩,最终成功反驳了被告的全部观点。"
"法院经过审理,采信了王丽霞律师的全部核心主张。判决认定XX是实际施工人,案涉内部承包协议、补充协议无效;核算未扣减税金前欠付工程款为147XXXX7132.87元,扣除抵扣进项后原告应承担的税金,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判令建设公司支付千万欠付工程款,还让败诉方建设公司承担了原告保全费4450元,XX胜诉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合同要仔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现条款模糊的情况很可能给自己埋下隐患。"
"第二,施工过程中注意保留各类证据,不管是协议、聊天记录,还是对账单等,这些在纠纷发生时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第三,遇到纠纷不要慌,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借助律师的专业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记住的是,在经济活动中要重视合同和证据,遇到问题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个案子里,王丽霞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抓住了挂靠协议无效等关键要点,为XX索回了千万工程款,展现了专业律师在法律纠纷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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