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充满了未知和挑战。侯玉磊律师凭借着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案件洞察力,在多起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下面让我们通过两起典型案例,来了解侯玉磊律师的精彩辩护过程。
案情回溯
案例一:未成年刘某帮信罪案件
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刘某使用支付宝拉群,为赌博平台吸粉引流,通过口令包及虚拟币账号收取服务费,违法所得1.1万余元,该款项在侦查阶段已全部退缴。刘某曾于2022年5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某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于2023年2月15日被抓获,经历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最终于2024年2月1日被逮捕。某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于2024年1月16日受理此案。
案例二:黄某甲、农某乙等人帮信罪共同犯罪案
2019年夏,案外人李某甲让被告人黄某甲提供银行卡供上游网络赌博平台流水转账,黄某甲不仅提供自己名下四张银行卡,还发展下线农某乙、周某丙、唐某丁提供银行卡用于转账。经审计,四人银行卡在涉案期间收入净额分别为1204万余元、7268万余元、348万余元、291万余元,且四人从中非法获利并退缴。
代理困局
案例一
1.社区矫正评估不利:某社区矫正管理局认为刘某在本地没有监管条件,不同意对其适用社区矫正,这对争取缓刑极为不利。
2.曾有不起诉记录:刘某曾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此次再次因同类罪名被起诉,可能会使司法机关对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评估更为严格。
案例二
1.共同犯罪认定复杂:公诉机关认定四被告人构成共同犯罪,如何准确界定农某乙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争取从轻处罚的关键。
2.立功情节认定困难:虽然农某乙协助侦查机关抓获同案犯,但要让法院认可这一立功情节并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存在一定难度。
破局思路
案例一
侯玉磊律师紧扣刘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这一核心要点,深入分析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同时,强调刘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愿意缴纳罚金等情节,以此为基础制定辩护方案。在庭审中,侯律师清晰、有条理地发表辩护意见,详细阐述了刘某应从轻处罚的理由。
案例二
作为农某乙的辩护人,侯玉磊律师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从多个角度展开辩护。首先,对共同犯罪的认定提出异议,主张农某乙若构成共同犯罪也应认定为从犯。其次,着重强调农某乙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的情节,认定其为自首。再者,详细论证农某乙协助抓捕同案犯的立功情节。最后,结合农某乙初犯、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三个月并适用缓刑的建议。
案件处置结果
案例一
法院认为刘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采纳了侯玉磊律师关于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刘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违法所得1.1万余元由追缴机关依法上缴国库。
案例二
法院认定四被告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共同犯罪。采纳了侯玉磊律师等辩护人的合理意见,判决黄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农某乙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周某丙、唐某丁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二个月并宣告缓刑,各并处罚金五千余元。退缴的违法所得由侦查机关依法处置。
本案裁判结论仅针对个案,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获得相同结果。
律师说法
侯玉磊律师表示,在刑事辩护中,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充分考虑其身心特点和社会背景,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要仔细分析各被告人的行为和作用,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量刑。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往往起到重要作用,但律师的辩护意见也不容忽视。律师通过专业的论证和清晰的表达,可以为司法机关提供更全面的视角,促进司法公正。然而,律师必须明确法律服务的边界,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无法为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兜底。每一次辩护都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维护公平正义的机会,侯玉磊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