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可要是感情实在过不下去,选择好聚好散也是一种解脱。很多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觉得这样和平又省事。可并不是签了离婚协议就万事大吉了,协议离婚想要生效是有条件的。要是没搞清楚这些条件,可能会让离婚变得麻烦,甚至还会引发后续的纠纷。那协议离婚生效到底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也就是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那些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事实婚姻等,是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的。而且,双方都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老张和老王在婚姻中感情破裂,想要协议离婚,但老张因为突发疾病,丧失了部分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这是协议离婚的重要条件。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一致的,不能是一方受胁迫、欺诈而做出的决定。比如小李和小张,小张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威胁小李如果不同意离婚就伤害他的家人,在这种情况下小李签署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小李的离婚意愿并非真实的,是受到了胁迫。
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等问题。财产分割方面,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例如,小赵和小孙协议离婚,他们育有一个孩子,双方约定孩子归小赵抚养,小孙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同时对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车辆等财产进行了分割,这样才符合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处理的要求。
四、经过离婚冷静期并申请发给离婚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在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协议离婚才正式生效。
协议离婚生效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的约定,该怎么办;离婚后发现还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会陷入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够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帮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的问题处理上少走弯路,不用再为这些事情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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