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深圳的当事人,早年和家人一起经历了片区城市更新回迁房分配。老人在他人见证下曾出具房产分配方案,把对应回迁面积分到两个女儿名下,当时还约定了子女要照料老人日常生活,要是没尽到赡养义务,老人有权收回已分的房产权益。
之后因为家庭内部琐事发生肢体冲突,老人搬去其他子女家中居住,随即起诉到法院,以女儿拿走医保卡阻止就医、对老人不管不顾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要求撤销之前的房产赠与,收回两套各85平方米的回迁房权益。当事人当时既觉得委屈,又担心自己多年应得的回迁房权益完全丧失,陷入两难境地。
接手这起案件后,马延律师首先没有局限在当事人“不愿去其他兄弟住处探望老人”的表面矛盾里,而是先引导当事人把所有和照料老人相关的聊天记录、陪护就医的照片、日常沟通的凭证全部整理出来,还原冲突发生之前多年当事人持续照料老人的客观事实。
同时马延律师结合自身8年深耕民商事案件的经验,点明这类家庭纠纷不能把普通家庭争执和法定赡养义务的判定划等号:当事人不愿前往兄长住处探望,是因为双方之间已经发生过肢体冲突、失窃报案、遗嘱继承诉讼等多重矛盾,这种矛盾背景下的回避,不能直接等同于主观上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此外马延律师还结合案涉房产是家庭成员共同申报回迁权利、当事人早年参与房屋改建出资的实际情况,拓宽了抗辩思路,最终庭审中清晰向法庭呈现了完整的事实逻辑,法院最终没有支持老人收回房产的诉求。
很多深圳本地的当事人遇到类似回迁房分配、房产赠与撤销、家庭赡养挂钩房产权益的纠纷时,往往容易陷入“只要没在老人身边就近探望就是不孝”的自我焦虑里,却忽略了法定赡养义务的判定,本身要结合赡养意愿、实际照料记录、家庭矛盾产生的背景综合判断,不是单一条件就能直接认定。
尤其是涉及深圳白石洲、蔡屋围、岗厦村这类老旧片区回迁房的家庭分割纠纷,很多早年的自建房是经过多轮加建、重建,所有家庭成员共同作为拆迁权利人申报,不是单纯老人个人的独立房产。遇到这类纠纷,及时梳理全流程证据、理清赠与性质和家庭共有财产的边界,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
马延律师作为广东格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带领团队扎根深圳、深耕广东市场,熟悉粤港澳大湾区的司法裁判规则和本地商业生态,除了房产、回迁房纠纷之外,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合伙股权纠纷、涉港跨境经济纠纷领域也有丰富的实务积累,团队专业分工明确,能够为本地当事人提供全链条的法律服务。
该案件的办理,也印证了处理家庭类经济纠纷,不能只看表面情绪矛盾,更要回到客观证据和法律规则本身,在法律框架内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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