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里,各种案件就像错综复杂的迷宫,当事人常常在其中迷失方向,迫切需要一位靠谱又贴心的引路人。今天咱们就来认识一位这样的律师——汪鸿飞,他是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解决律师团队的负责人。
汪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一脑袋的法律知识那叫一个扎实。他从2023年开始执业,别看他执业时间不算很长,但却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承办的案件已经超过200件啦。他特别擅长民商事诉讼,尤其是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占了他代理案件总数的大约60%。而且呀,他还能用商业思维帮客户选最有利的诉讼策略,这就好比在迷宫里装上了导航,能让当事人少走很多弯路。
股东知情权案一:精准出击,维护股东权益
曾有个叫寿某甲的股东找汪律师帮忙。寿某甲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兼监事,他想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就要求查阅、复制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很多资料,像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这些。可公司却拒绝了,理由是寿某甲经营竞争业务,查阅有不正当目的,而且他是监事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了解。
寿某甲没办法,只能委托汪律师把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审的时候,法院支持了寿某甲的请求,可公司不服又上诉了。这上诉的争议焦点可多了,比如寿某甲行使股东知情权有没有不正当目的,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他的监事身份会不会阻碍他行使权利;查阅的时间起点、范围和辅助人员安排合不合理。
公司觉得寿某甲实际控制的企业和自己经营范围重合,存在竞争关系,他查核心财务资料容易获取商业秘密;还说他是监事,有法定渠道了解情况,没必要诉讼;而且查公司成立以来的资料时间太长,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汪律师在这案子里那真是厉害。他精准把握股东知情权和监事职权的法律边界,针对公司提出的“实质性竞争”抗辩,他敏锐地指出工商登记重合不代表实际业务竞争,引导法院从实际经营行为这个核心标准去审查。他还有力论证了财务资料连贯性对股东权益的重要性,成功反驳了公司关于查阅时间起点和监事身份阻却行权的说法。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保障了寿某甲的知情权。在整个过程中,汪律师为了能让寿某甲全面了解公司情况,查资料查得仔仔细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就像一个侦探,一点一点解开谜团,让真相大白。
股东知情权案二:巧妙应对,保障小股东权益
还有一个案子,原告寿某是被告公司的股东,持有15%的股份。他入股后没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一无所知。后来因为公司涉及执行案件,寿某就发函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的一些资料,可公司法定代表人虽然说可以查原始凭证,但却没提供材料。于是寿某委托汪律师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也很多,比如寿某行使股东知情权有没有必要和紧迫性,他的监事身份会不会影响他行使权利;他查会计账簿和凭证有没有“不正当目的”;他要求查阅的时间跨度和范围合不合理。
公司认为自己已经保障了寿某的知情权,寿某诉讼没必要;他是监事,能用监事职权了解情况;他经营的业务和公司有竞争关系,查资料有“不正当目的”;而且他查的时间跨度将近二十年,范围太宽,不合理。
汪律师在这个案子里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诉讼策略。他先指导寿某依法发送查账申请书,还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微信回复证据固定下来,给诉讼打了个好基础。针对公司提出的“监事身份重合”和“不正当目的”这些抗辩,汪律师在庭审中精准剖析公司法理,有力论证了股东知情权的独立性和法定性,拆穿了公司的拖延策略。他还合理设定了查阅范围和期限,既让寿某的知情权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维护,又保证了诉求合理能执行。最后,法院支持了寿某的诉求,保障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汪律师一直站在寿某这边,想尽办法帮他争取权益,就像家长守护孩子一样,贴心又靠谱。
汪鸿飞律师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秉持着“想当事人之所想,忧当事人之所忧”的执业理念,用专业的知识和贴心的服务,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他不仅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丰富的经验,还为很多企业和机构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像百联集团、来电科技、中国建设银行这些大家都熟悉的企业,都得到过他的法律支持。他还积极参与社区法律服务,给居民们开展普法讲座,把法律知识送到大家身边。
如果你在上海遇到了商事诉讼、涉外争议解决这些法律问题,不妨考虑一下汪鸿飞律师。他所在的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大华光启城24层,交通很方便,地铁3、4、9号线宜山路站就能到。相信有他的专业和贴心,一定能为你的法律问题找到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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