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般应当均等处理,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一继承人继承后,第二继承人无继承权,继承份额和比例也就不存在。
2.按同一顺序继承继承人的份额相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之间有共识,遗产的继承份额就可以不平等。
3.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妥善照顾,可以适当增加遗产。
4.与继承人共同生活或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遗产分割时可以多分。相反,应该少分或不分。
5.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人死亡前死亡的,可将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代被继承人的子女行使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原属于被继承人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
二、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归夫妻所有。“根据本条规定,结合上述财产定义,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薪金、奖金。工资是指劳动者按时支付的货币或种类,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给予劳动者的货币或物品。
2.生产经营所得。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自营职业、租赁或承包经营的收入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者的名义,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以个体合伙的名义,以从生产经营中取得的货币、实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或者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和发明创造人享有;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转让或者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取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夫妻双方所有。
4.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或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为双方共同财产。如一方或双方配偶继承的已故父母的遗产,以及一方或双方在结婚时收到的礼物和礼物。
但是,继承人在遗嘱中规定,遗产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赠予丈夫或者妻子的,法律应当尊重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收到的遗产和赠与不应当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5.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对于父亲死亡后遗产的分配比例,是基于实际的遗产情况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对于存在遗嘱等问题的,还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但相关情况还需要根据遗嘱的具体内容和条款来进行,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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