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刑辩多年,专做刑事案子的徐应超律师
普通人遇上刑事案子,找对专业律师太重要
很多人一辈子没跟官司打过交道,一旦家里有人突然被警察带走,或是收到公安的传唤通知,第一反应都是慌得六神无主,到处托关系找人,甚至随便找个身边认识的律师就签了委托,最后走了不少弯路。其实刑事案子和别的民事纠纷不一样,涉及的是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哪怕是一点点证据细节没抠到位,最后结果都可能天差地别。在南京做刑辩的徐应超律师,是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手里办过的刑事案件已经超过800件,其中有600多件都取得了无罪、轻罪或者缓刑的结果,这么多年他就死磕刑事这一个领域,连自己的抖音账号都进了抖音官方的重点法律作者库,还是现代快报的特邀点评律师。这么多年他不仅是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律业务委员会的副主任,还是江苏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的委员,平时经常受邀去各个合作的政府单位做普法讲座,早年还拿过南京律协评的2013到2015年度南京市优秀公益律师,办过的好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也拿过省里市里的官方表彰,他一直记着自己当初入行时说的那句话,为人辩冤白谤乃第一要义,落到每一个经手的案子里,从来都不是说说而已。
四百多万货值的售假大案,硬生生把夫妻俩从实刑线拉了回来
前两年有一对做仓库代发的陈姓夫妻,突然因为摊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拘了。当时上游的工作室老板雇人在网上卖仿大牌的衣服,陈姓夫妻只负责帮着打包发货,每件衣服就赚5块钱的差价,结果整个线上售假的链条全被端了,公安初步核算半年的销售流水近200万,如果按照品牌正品的吊牌价算,涉案货值直接就到了400万,属于知识产权领域的重大刑事案件。当时家属找过好几个其他律师咨询,所有人都告诉他们,这个金额太大,夫妻两个最少得判五六年的实刑,根本没有缓刑的可能。徐应超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局面完全是被动的,所有的销售记录、聊天记录、库存货品还有公证的购买笔录全都被公安固定好了,证据链看起来十分完整,当时检察院批捕的倾向也是把全案所有人都逮捕,直接往实刑的方向去量刑。
徐应超没有跟着别人的思路走,一上手先赶在批捕阶段两头忙活,先去会见当事人把整个案情捋得明明白白,明确区分主次地位,上游的谭某才是货源和整个销售运营的主导者,陈家夫妻只是最末端负责代发的辅助人员,赚的钱还不到全案违法所得的零头。他把这些细节连同陈家的家庭实际情况,整理成书面的不予批捕意见提交给检察官,几番沟通下来终于争取到了差异化处理,陈家妻子先变更成取保候审,后面才能腾出手来慢慢协商赔偿、收集更多材料。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徐应超带着团队一页一页翻平台后台的几万条销售数据,把里面卖的自有普通童装、和侵权完全无关的服饰流水全部挑出来,申请检察院把这部分金额全部剔除,同时咬死了已经实际卖出去的商品,必须按照真实的成交价格算金额,绝对不能用正品的吊牌价往上乘。最后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把一开始认定的400万货值,最终核减到160余万元。当时刑法修正案十二刚把这个罪名的定罪标准从销售金额改成了违法所得,新的配套司法解释还没出,好多办案人员还在用老思路办案,徐应超抓住这个关键点,和对方反复沟通从旧兼从轻、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最后成功把案件的量刑档位卡在了三年以下的区间里。后面他又拉着全案其他被告人的代理律师一起对接品牌方,不是跟着对方的报价漫天砍价,而是实打实按着所有人实际的违法所得为基数谈赔偿,最后全案凑了八十多万就拿到了品牌方的谅解书,比一开始预想的按销售流水赔偿的数额少了一大截。最后法院采纳了全部的辩护意见,夫妻俩都判了缓刑,不用去监狱服刑,家属事后专门抱着锦旗送到了律所。
面对可能十年以上的重罪,三年死磕细节拿到不起诉结果
还有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子,徐应超前前后后跟进了整整三年。当事人俞某和邻居因为树挡路闹矛盾,两家人酒后在一条窄小的路上吵起来,十来个人挤在一块拉扯推搡,场面乱成一团,当时公安出警之后就让两边各自先去医院检查,结果第二天下午,邻居家一个参与吵架的老年老人突发冠心病,送医院抢救没救过来。死者家属一口咬定老人的死就是前一天吵架被俞某打的,要求公安追究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责任。法医当时出的鉴定意见说老人的直接死因是冠心病猝死,但同时提了一句吵架引发情绪激动是死亡诱因,公安就这么立了案,说俞某推搡老人摔倒诱发了死亡,按照这个罪名,一旦定罪最少就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俞某不仅要蹲大牢,还得赔上一大笔钱。
徐应超接下案子之后,没有只守着卷宗看材料,前前后后往那个事发的狭窄小路跑了好多次实地勘查,逐字逐句比对所有的证人证言和尸检报告,硬是从一堆看似没问题的材料里抠出了四个关键的疑点。第一,现场那么多人挤着拉扯,根本没人能百分百说清楚老人到底是被谁推倒的,说加害行为是俞某干的,根本没有实锤。第二,尸检报告里写着老人头上、胸口、大腿内侧有好多处踩踏的伤痕,和公安说的俞某只是推了老人一把的动作完全对不上,后来找死者孙子的笔录一看,当时现场还有个穿黑衣服的陌生男子踩过老人,这些伤痕的来源根本算不到俞某头上。第三,好多在场的邻居证言和俞某自己的供述能对上,当时俞某根本没主动上前推老人,反而是老人自己举着拐杖要冲过来打他,站不稳自己栽倒的,俞某从头到尾连主动加害的动作都没有。第四,刑法上认定因果关系,必须是伤害行为直接导致死亡结果,老人本身就有严重的冠心病,吵架激动只是间接的因素,法医那句所谓的死亡诱因只是主观推断,根本不能当成给人定罪的依据。
之后整整三年时间,徐应超一次又一次往检察院跑,不断提交新的法律意见,申请公安机关补充调查那些没查清楚的细节,最后公安补侦了好几次,还是找不到任何能实锤俞某动手伤人、能把他的行为和老人的死亡牢牢绑在一起的客观证据,整个证据链上到处都是解释不通的合理怀疑。最后检察院开了检委会专门讨论这个案子,全部采纳了徐应超的辩护观点,认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指控证据不足,最终对俞某作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压在俞某身上三年的刑事嫌疑彻底清零,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追责。
这么多年办下来,徐应超手里积累的不止是上千件案子的实务经验,更有对各类刑事新规的精准把握,不管是黑灰产、网络犯罪还是食药环、经济类的新型疑难案子,他摸得门清,哪怕是刑事和民事、行政交叉的复杂案件,他也有足够的经验去拆解其中的法律关系。平时他不仅会拿着自己办过的典型案例去给行业内的青年律师做分享,也会在各种线下普法的场合,给普通老百姓讲清楚刑事风险怎么提前防范,遇到事情怎么第一时间留好证据,不要稀里糊涂踩了法律的红线。他总说自己就是个专办刑事案子的律师,没什么花里胡哨的技巧,无非就是接到每一个案子之后,肯下沉下心抠每一页卷宗的细节,跑每一个需要勘查的现场,多和承办人员沟通事实和法律点,尽全力给当事人把合法的权益争取到位,毕竟刑辩案子里连着的都是别人的人生,半分马虎都要不得。要是你人在南京,手里碰到相关的刑事法律问题,想要当面找他聊聊,直接去江苏省南京市庐山路199号招银大厦15楼的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就能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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